案件回顾:妻子刚流产 丈夫竟用绳子绑住她强迫发生关系

2024-07-16 13:16  网易

"我刚做完人流,他晚上就来了!"四川巴中,初中毕业23岁女孩朱凤霞打工时认识同龄的岳某,两人同居在一起后,朱凤霞遂岳某回到巴中。朱凤霞发现岳某疑似出轨,且多次欺骗她,加上她性格内向、人身地不熟,两人经常发生矛盾,最终分手。

谁知朱凤霞却发现自己怀孕,因害怕打工老乡说闲话,再次找到岳某做了人流手术。手术后,岳某将朱凤霞扔在出租房,在其疼痛难忍时却谎称有事实际在外喝酒。晚上回到房间,又不顾朱凤霞刚做完流产和身体极度难受的情况下,多次强行和她发生关系。

朱凤霞觉得自己人生充满灰暗,对岳某极度失望和愤怒,当晚用事先准备的斧头将岳某砍死后自己也企图服毒自杀,在朋友劝说下自首。最终朱凤霞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被剥夺政治权利。

看女孩在庭审现场将自己杀人的情况,冷静的说出来,没有任何害怕的样子,就能感受出来她的绝望和心寒,可能她对岳某是死心了,即便是知道杀人的后果,也还是冷静的把人杀了,这种绝望一般人是无法想象的。

朱凤霞确实是可怜,非常让人心疼,但是这也无法改变她构成刑事犯罪的事实。她的行为在刑法上属于故意杀人罪既遂。

在主观上她的动机是对男友岳某的失望和心寒,加上两人矛盾的激蓄,最终在岳某不顾她身体强行发生关系下才使她下定决心杀害男友。此时她就有了杀害男友的主观故意,无论是选择用斧头还是用毒药,这些都只是实施的方法差异而已。

在客观上,她乘着男友熟睡之际,用事先准备好的斧头砍杀了男友,导致男友直接死亡,造成刑法应当追究责任的法律后果,自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在法庭上,她自己对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和指控也没有异议!

就像她自己说的一样,故意杀人无非是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她自己并不害怕。因为最高院曾说,因家庭矛盾纠纷引起的故意杀人案件要慎重适用死刑,再加上本案的再犯可能性不大,死者岳某本身也存在过错,法院最终只是判了死缓,留了她一命。

其实女孩如果真的死心了,那她就应该在男友不顾一切侵犯她的时候实施反击,这种反击有可能属于"特殊的正当防卫",因为她在庭审中明确说了当时自己是非自愿的,在刚人流就被侵犯,这属于人身安全面临严重紧迫的危险,这是完全能正当防卫的,当时如果造成男友的死亡,很大可能不用承担责任。

两个年轻的人,都只有23岁,因为年轻导致一死一个坐牢,毁了两家人,也毁了自己的人生。这种悲剧确实让人感到悲哀和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