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俩为争300万遗产发现均非亲生

2025-07-22 09:18  头条

天津南开区有桩新鲜事,最近成了街坊邻里茶余饭后的谈资。八旬老人孙大爷走后,留下300万的房产和存款,本以为会顺顺当当由一双儿女继承,没成想姐弟俩为这笔钱闹到法庭,更让人意外的是,调查时翻出的一个老户口本,竟让弟弟当场懵了--原来,他和姐姐一样,都是老人当年收养的。

一、遗产面前,姐弟俩红了脸

孙大爷去世后,家里的平静被打破了。儿子手里拿着一份赠与合同,上面清清楚楚写着,老人在世时就把那套值200多万的房子过户给了他,还有公证处的红章作证明。可姐姐不答应:"这房子是爸妈共有的,我妈走得早,凭啥没我的份?"

姐姐是孙大爷早年收养的,因为一些旧怨,和家里疏远了快30年。这些年,老人一直由儿子照顾,所以才提前把房子赠与儿子,只口头提过给姐姐留点补偿,没说具体数。如今老人不在了,姐姐觉得"口头说的不算数",非要分房产,姐弟俩从脸红脖子粗的争吵到互不理睬,最后只能找法院评理。

二、法庭上的"惊雷":俩孩子都是"养子"

法庭调查时,法官调来了公安机关存档的户口簿复印件,一个藏了几十年的秘密露了出来:不光姐姐是收养的,弟弟也是孙大爷夫妇当年从孤儿院抱回来的!

拿着复印件的那一刻,弟弟愣在原地:"活了大半辈子,一直以为自己是爸妈的亲儿子……" 这场原本围绕"亲疏"的争执,突然变成了两个养子女之间的拉扯。

三、法院怎么断?法律把账算得明明白白

面对这桩有点"魔幻"的纠纷,法院的判决一点不含糊:

1. 房子不算遗产:儿子手里的赠与合同手续齐全,公证书也有效,房子在老人去世前就过了户,从法律上讲,早就不是"遗产"了。姐姐想分这套房,于法无据。

2. 养子女和亲生的一样有继承权:《民法典》里写得清楚,合法收养的子女,和亲生子女享有一样的继承权。姐弟俩虽然都不是亲生的,但收养手续齐全,都能继承老人留下的其他财产。

3. 调解各让一步:考虑到老人曾口头承诺给姐姐补偿,而且儿子这些年确实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法院从中调解:房子归儿子,儿子给姐姐55万作为补偿;剩下的存款、丧葬费和抚恤金,扣掉花掉的,姐弟俩一人一半。

最后,姐弟俩在调解书上签了字,这场风波才算平息。

四、这事里,藏着两个让人深思的理儿

孙大爷的故事,让不少人叹气:

• 亲情别被钱"搅浑":300万遗产像面镜子,照出了家里的脆弱。姐姐多年不联系,老人走了才来争产;弟弟总觉得自己是"亲儿子"占理,却忘了姐姐也是老人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要不是法院调解,恐怕连最后一点情分都没了。

• 养子女的继承权,法律早有说法:现实中,有人觉得"不是亲生的就没资格继承",但法律早打破了这种想法。只要是合法收养的,养子女就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这既是认"养育之恩",也是护着家里的情分。

这事也给大伙提了个醒:老人想身后安宁,最好提前立个书面遗嘱,把财产怎么分写清楚。口头说的没凭据,容易成"糊涂账";做子女的也该明白,比起遗产多少,父母在世时多陪陪、好好照顾,才是最该上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