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张某案是一起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实施感情拉拢和金钱收买的典型案例。从军工科研人员到驻外公职人员,从高校学者到普通企业员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黑手"无孔不入。他们往往以"偶遇"建立联系,再以"小恩小惠"降低戒心,继而试探性索要非敏感信息,最后步步紧逼直至获取核心机密。对此,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坚决筑牢思想防线。
--首戒"破窗效应"。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惯用"温水煮青蛙"的方式,从嘘寒问暖到蝇头小利,步步为营,将我内部人员拉下水。我们必须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守好反间防谍的第一道关口。
--严守底线红线。无论对方以何种名义相求、以何种利益相诱,只要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敏感信息,必须坚决予以回绝,任何侥幸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明晰法律规定。《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