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打工人和公司的"爱恨情仇",战场已经从办公室蔓延到了朋友圈。
最近有出"职场大戏"上演了终极反转,结局让人直呼意外。广东一家公司,因为员工在朋友圈骂公司,一怒之下把员工告了,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再到高院审,最终结果出炉:员工没侵权,公司反倒被法院上了一堂"容忍义务"课。

红星新闻12月6日报道,有位罗姓员工,因为公司说她不还手机要处以"每日千元"的罚款,偏偏当天工资又没按时到账,一气之下在朋友圈发了点牢骚。她用上了"疫情发不出工资找事"这样的句子,还配了和行政同事的聊天截图。气头上的话嘛,难免有点夸张,甚至还带了点"眼睛分不清猫狗"这类人身攻击的词汇。
公司这边一看,火冒三丈。觉得面子挂不住,立马走法律途径,告员工损害公司名誉权。这官司打得也是一波三折:一审法院说员工不侵权;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改判了,说员工侵权;员工接着申诉,到了广东省高院再审,最终拍板:还是不侵权!

法院这判决,可不是在和稀泥,里面的门道深了去了。法官瞧明白了,这就是员工因为"要罚款"这事儿受了委屈,在发泄情绪。她说"发不出工资"虽然不完全属实,但在那种情境下,属于一种略带夸张的抗议,算不上恶意诽谤。更何况,她还把聊天截图一并发出,朋友们一看就明白矛盾的根源在哪,审判长心里跟明镜似的。
最有意思的是,法院这次明确给企业提出了一个"隐藏技能"--容忍义务。这里头的法理,其实在《民法典》里能找到影子。法律保护名誉权,但也同样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对不当行为的批评权。当员工因为具体的管理行为(比如争议性罚款)发表言论,即便用词有些过激,只要核心是围绕劳动争议,且影响范围有限(比如罗某的朋友圈很快隐藏了),企业就需要保持一定的克制与包容。这次判决,等于把这条法律原则,活生生地用在了劳资关系的天平上。
那么,这个"哑巴亏"公司是不是白吃了?当然不是。这个案子给我们所有人都上了一课。

对员工来说:朋友圈吐槽不是禁区,但得讲究"基本法"。摆事实、讲道理,附上"实锤"证据(就像罗某晒出聊天截图和公司函件),这样有理有据的批评才受法律保护。相反,纯粹的辱骂不仅拉低格局,也可能真的引来麻烦。这次罗女士的个别用词,也被法院明确指出"不妥"。

对企业而言:这更是一堂生动的"格局课"和"管理实操课"。
一要建立"泄压阀":与其害怕员工吐槽,不如在公司内部建立畅通的申诉和沟通渠道,让员工的情绪有处可去,矛盾在内部就能被消化。一个健康的组织,不怕有杂音,就怕声音被堵死。
二要修炼"大心脏":遇到员工吐槽,首要任务是反思自身管理是否得当,而不是第一时间挥舞法律大棒。一个成熟的管理者,面对批评时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哪里可以改进",而不是"怎么让他闭嘴"。

三要回应谨慎:就像本案中,公司负责人亲自下场用微信和员工对喷,对员工进行人格贬损,这些过激反应在法庭上反而成了不利于自己的证据,坐实了矛盾存在且公司方同样不够理性。
说到底,一家优秀且自信的企业,它的强大不在于从不被员工批评,而在于能包容批评,并从中汲取养分实现真正的成长。毕竟,一个让员工把所有委屈都憋出"内伤"的公司,它的格局,可能真的就永远停留在那条"分不清猫狗"的朋友圈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