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药企合谋垄断致一款麻醉手术常用药暴涨20倍(4)

2025-03-24 16:15  每日经济新闻

田小丰表示,本案作为医药行业2025年反垄断"第一案",表明我国将在药品这一重要民生领域纵深推进反垄断执法。

这次反垄断处罚最引人注目的,是认定信谊联合的原招商代理事业部总经理郭苏宁为直接责任人,并处以罚款50万元。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称,该案系2022年"反垄断法"增加垄断协议"个人责任"条款后,首次对自然人追究达成垄断协议的个人责任。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郭苏宁作为时任信谊联合招商代理事业部总经理,在销售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过程中,代表信谊联合出面与河南润弘、成都汇信有关人员持续沟通、商议达成垄断协议,安排招商代理事业部落实垄断协议的有关内容,是涉案垄断协议中上海信谊的直接责任人员,对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

田小丰认为,作为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首次因达成横向垄断协议对企业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的案件,本案表明监管机构对垄断行为的监管对象从企业本身扩展至高管个人,显示了反垄断法的威慑力和执行力,也对倒逼企业将反垄断合规压力传导至管理层和一线员工,形成实质性防控体系具有积极意义。

"修改前的'反垄断法'主要针对企业主体设定法律责任,而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罚缺乏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企业受罚、个人免责'的现象普遍存在。而本案首次适用2022年修改后的新增规定,追究垄断协议案件的个人责任,意味着企业高管或关键岗位人员无法再轻易通过借助'公司行为'的外衣规避个人风险。"田小丰表示。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也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本次监管部门对个人处以罚款,标志着我国反垄断执法进入"双罚制"新阶段。这一突破性处罚释放出明确信号:反垄断责任体系正从"企业中心"转向"企业-个人双轨制",通过穿透式追责倒逼管理层强化合规意识。未来,随着执法经验积累,个人罚款额度可能根据主观恶性、违法所得等因素动态调整,甚至探索行业禁入等附加处罚,进一步压实企业高管的合规主体责任。

信谊药厂原总经理已被查

针对此次行政处罚中,信谊联合被罚没1.66亿元的影响,上海医药在日前披露的公告中称,信谊联合业务独立运营,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比重不足1%,因此,本次处罚不会对上海医药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另外,前述罚没款金额占上海医药合并报表范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06%和4.4%,虽然会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但影响程度有限。

上海医药方面称,公司已深刻认识到垄断行为对行业生态及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负面影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采取了如下举措:健全制度体系,深化合规培训;全面风险排查,强化合规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是上海医药首次因旗下公司而陷入垄断风波。2023年末,上海医药全资子公司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生化)就曾因为与另外3家药企合谋,让一款成本价不到15元/支的药物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在销售时暴涨至最高将近3000元/支,而被罚没约4.62亿元。

2023年9月1日,上海医药突然公告称,其高级管理人员潘德青因个人原因辞去上海医药副总裁及在公司附属子公司担任的全部职务;9月4日,上海医药又公告称,潘德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上海市闵行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值得注意的是,潘德青也曾任此次事件中信谊药厂的党委书记、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