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女孩KTV厕所被33岁男子殴打致轻伤二级:那扇门后,全是恐惧

2026-08-24 17:22  头条

"我就是尿急去KTV上个厕所,结果被陌生男子暴打……"

浙江绍兴这起 KTV 打人事件,刚爆出来的时候全网都在心疼女生。一个19岁的漂亮小女孩,上个厕所都能被打,这个男的也太嚣张了,一定要严惩。

可很快警方通报一出来,画风直接变了。大家的同情心,也突然悬在了半空。很多人还纷纷改口:不知全貌,不予评价,这件事没那么简单。

女孩的哭诉:上个厕所,差点命丧黄泉

这个19岁的女孩,抖音名叫"六月欣"。8月16号之后,她在网上发了视频和照片。照片里的她,脖子上、额头上全是伤,看着触目惊心。

她是怎么说的呢?她说自己那天傍晚,只是因为尿急,路过绍兴柯桥蓝天广场的一家娱乐场所,就进去借了个厕所。

结果,噩梦降临。一个身高一米八几的陌生壮汉,尾随她进了隔间。

男的上来就对她动手动脚,掀她的裙子。她拼命反抗,想拿手机求救,结果手机被一把抢走,门也被死死堵住。

然后她被掐住脖子,直到窒息昏迷,醒来的时候,自己全身是血,内K都被撕坏了。

一个花季少女,只是路过上个厕所,就遭遇了这种惨无人道的毒打和猥亵。这事儿搁谁听了不气愤?

于是,网友们怒了。大家纷纷转发,要求严惩这个坏人。但就在全网的情绪被推到最高潮的时候,8月21日晚,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的警情通报来了。

警方的通报:不是路过,是"消费娱乐期间发生纠纷"

这通报字数不多,但每一个字,都像是一个响亮的巴掌,打在了之前的"案情"上。通报里明明白白写着几件事:

第一,时间不是傍晚,是8月16日凌晨。

第二,地点不是什么"公共厕所",当事人金某某(女,19岁)和陈某某(男,33岁),是在柯桥街道一家KTV包厢里"消费娱乐"。

第三,起因不是见色起意的尾随,而是两人在消费娱乐期间"发生了纠纷"。随后,男方在包厢厕所内殴打了女方。

第四,只字未提"QJ"、"猥亵",目前的定性是陈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女方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男方已被刑事拘留。

通报一出,网友们傻眼了。"尿急路过借厕所",变成了"凌晨KTV包厢同玩"。"被陌生人尾随",变成了"消费期间发生纠纷"。

这简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接着,细心的网友发现,"六月欣"主页上的作品,悄悄地全部下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