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享受特殊服务后反悔报警 多人涉黄被拘

2024-07-30 17:26  搜狐

世界之大不奇不由有,一个人在急眼的情况下真的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近日,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派出所就接手了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涉黄案件"。而这起案件的举报人竟是嫖娼者自己!

事件的主人公李某在10月7日晚酒后前往另一位主人公马某家中,而李某前往马某住处的目的竟然是嫖娼。根据李某的讲述,自己当时在马某家中与一女子王某霞约定,以40元一次的价格发生一次性关系。

但是原本商量好的交易进行得并不顺利。李某在接受了服务过后并没有非常满意,理由竟是他认为王某霞的服务时间过短。为此,喝醉了酒的李某在马某的住处大闹,在双方僵持的一段时间没有着落后,李某当即凭借着酒劲一个报警电话把马某住所卖淫的事举报了!

民警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赶往马某家进行查看。在检查的过程中民警发现了除王某霞外另一名隐匿于马某家中的卖淫女高某林。于是,两位卖淫女与马某、李某被警方一同带回了派出所。

在经过警方的进一步审讯后,两位卖淫女承认了她们在马某住所靠与人进行不正当交易非法获利的事实,而马某也对自己利用住处容留卖淫女的行为供认不讳。更为可笑的是,李某40元的嫖资并不是因为熟人而提供的"友情价",而是他们的"市场价"。而这40元收入,马某还要从中抽取10元作为提供卖淫场所的好处费。只能说,这"良心价格"李某还嫌着嫌那,属实有点贪心了。

而自己举报自己的李某不知道在酒醒后会不会后悔自己的行为,毕竟作为"嫖娼者"的他属于自投罗网。但至少他的这波骚操作确实将马某家这个卖淫窝点端到了民警面前。

虽说马某的这个卖淫地点内涉及到的不正当交易金额比较有限,甚至可以说是低得可笑,但违法还是违法,该处罚还是要处罚。最终,两名卖淫女和嫖娼者李某被行政拘留,而马某因容留卖淫被处以刑事拘留的惩罚。

可以说,榆林市的这起"涉黄案件"评为当地年度最奇葩新闻也不为过。嫖娼者同归于尽式举报,为的只是几十块钱,估计再也找不出这么"耿直"的人了。当然,玩笑归玩笑,这起事件也是非常有警示意义的。这要涉及到不正当交易行为,不论金额大小,都属于犯罪。而容留他人进行不正当交易更是罪加一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