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内出轨,第三者挑衅丈夫获赔多少元?

2025-12-14 09:21  头条

2023年9月,青海的任某与比自己大七岁的陈某开始交往,当时任某并未离婚,他给陈某转账并购买首饰,陈某明知对方有妻子,不仅没有回避,反而直接发短信给原配黄某,用言语辱骂和威胁她,导致黄某情绪崩溃,之后去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抑郁症。

到了2025年12月4日,法院判决陈某退还黄某337.76元,并赔偿黄某5000元精神损失费,黄某原本要求陈某支付5万元赔偿和2800元维权费用,但最终只拿到5000元,其他请求未获支持,黄某自己放弃了那2800元维权费,可能是觉得过程太麻烦。

法院认为陈某破坏他人婚姻确实不对,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但黄某未能提供完整的病历资料和心理评估报告,也没有把所有短信记录打印出来作为证据,法官无法准确判断她受到的实际伤害程度,只能酌情给予一定赔偿。至于经济赔偿部分,法院认定只有337元有转账记录可以证实,其余4200多元缺乏证据支持,因此不予认可。

这个案子有个特别的地方,通常大家骂的"小三"多是年轻女性,这次却是一个比男方大七岁的女人主动去追求,还发短信去挑衅原配,这已经不是被动卷入感情,而是明摆着要压过原配一头,我处理过不少婚外情的例子,像这种年纪比较大、还敢正面跟原配较劲的情况,确实很少见到。

关键证据就是那些短信内容,黄某能够赢得案件,不是因为别人同情她,而是因为她保留了完整的聊天记录,现在法院越来越重视微信和短信这类电子证据,平时随意说出的几句话,就可能成为法庭上的重要依据,不要以为在网络上发言没人追究,一旦打起官司,每个字都会被认真对待。

法院没有判定陈某破坏婚姻的行为构成犯罪,也没有对她施加道德上的指责,只是针对两个具体事实进行处理:一是那笔款项不应当支付,二是发送的短信确实造成了伤害,法律并不关注当事人之间的感情状况,只关注行为是否超出界限,如果黄某选择起诉自己的丈夫,可能获得更多赔偿,但她决定控告第三者,这也算是一种策略。

最近抖音上经常有人分享那些被称为"小三"的聊天记录,其中不少内容只是为了吸引流量,这件事提醒我们,光靠网友的批评没有实际用处,法院只认可真实可靠的证据,情绪再激动也不如好好保存截图,毕竟现实生活不是电视剧,没有人会因为一个人哭得厉害就判他赢下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