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3 月 6 日,兰女士至公安机关报案。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安人员将陈某抓获归案。2024 年 9 月 25 日,该案移送审查起诉至黄浦区检察院。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宣读、出示了被害人兰女士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转账明细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陈某对自己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并愿意退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检察官提醒:
在面对各种投资合作机会时,一定要保持警惕,核实对方的身份和资质,避免上当受骗。同时,对于发现的诈骗行为,也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