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之后,农村的宅基地管理措施也在不断优化,制度也在不断深化改革,慢慢地也成为许多人群关注的焦点。
宅基地作为农村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只是给村民建房使用的土地,一般都是由村民申请,村委审议,部门审批才能使用,而这期间必须拥有合法的用地手续。
然而,随着城乡的发展不断融合,在现实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宅基地使用乱象,比如说;非法买卖、转让、违规超占、多占等等。而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为此,我国也在一些地方不断探索试点禁令,并且也通过多年的试点积累了经验,完善了制度,现如今,农村宅基地试点禁令也将正式生效,从九月起落实"三严禁"政策。
近些年,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有了快速发展,村民们在有了钱之后,就开始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造新房子。不过,村里对于宅基地有规定,就是村民的宅基地必须是"一宅一户",同时,各地对农村宅基地的面积也做出了规定,如果村民超出了当地规定的宅基地面积。那么,超出这部分面积每年都要收取一定的占用费。
除此之外,由于城里的房子价格较高,以及农村自然环境较好等原因,很多城里人都想到农村拿块宅基地,在宅基地上盖栋小楼房,过上舒适的田园生活。而为了宅基地的资源不被滥用,以及禁止宅基地私自买卖。从10月起,农村自建房禁令全面落地,禁止给以下三类人分配宅基地盖房。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第一类人:禁止城镇居民非法买卖宅基地盖房
根据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分配给当地村民,而且还要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所以,除了当地村民可以获得宅基地之外,城镇居民即使想购买一块基地盖房也是不被允许的。这主要是,村集体对宅基地拥有产权,而村民对宅基地却只有使用权。
第二类人:退休回乡的干部和职工
之前一些村民进城落户,从过去的农民身份,转变为城里的干部和职工,他们的原来的农村户口也转成了城市户籍。而这些干部和职工在年老之后,都厌倦了城里的生活,想回到自己的家乡,能获得一块宅基地盖房子,以安度晚年。
第三类人:已经拥有一户一宅的村民
根据规定,农村居民只能是"一户一宅"。如果村民已经有了自己的宅基地,而且房屋面积满足居住需求,就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了,否则将受到惩罚,而且还要面临拆除的风险。因为,随着去年宅基地确权证书的发放,现在农村地区严禁"一户多宅"的情况发生。当然,如果一个农村家庭有子女要结婚,在需要分户的情况下,是可以向村集体申请一块新的宅基地。
农村自建房禁令全面落地,10月起,禁止给三类人分配宅基地盖房。实际上,这个禁令主要是为了保护有限的宅基地资源不被滥用,以及确保农村地区的耕地资源。试想,如果以上这三类人群,都想再分配一块宅基地,那农村宅基地分配岂不是乱了套。所以,各地禁止给这三类人分配宅基地盖房,也是深受村民们的支持和赞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