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服兵役 被部队除名

2025-10-09 10:33  头条

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一名新兵马某某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并面临一系列严厉处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2005年出生的马某某,今年3月刚刚入伍,服役于武警某部队。然而,由于无法适应部队严格的管理和训练,他思想出现波动,多次递交离队申请。尽管部队、征兵办、乡镇干部和家长多方劝说,讲解拒服兵役的严重后果,他仍然拒绝履行兵役义务。

5月16日,武警某部队对他作出除名处分。随之而来的,是影响一生的严厉惩罚:

职业发展受限: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永久标记:在户口簿"兵役状况"栏注明"拒服兵役"永久字样;

限制出境:两年内不得出国(境);

教育受阻:两年内不得办理升(复)学手续;

经济处罚:按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2倍处以罚款86400元;

社会曝光:作为反面典型向社会通报。

马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根据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将面临上述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