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陈先生后,婷婷的物质条件立刻不一样了,很快,婷婷辞了工作。
随后婷婷回了老家,和陈先生只通过电话联系,从这开始,婷婷开启了她的双面人生。现实中,婷婷不仅每日恣意潇洒,还结识了新男友。
在随后七个月里,婷婷虚构各种理由向陈先生要钱,直到最后,她觉得自己实在编不下去了。
婷婷每日大谎连着小谎哄骗陈先生,终于一天,陈先生幡然醒悟,决心报案。经查证,婷婷跟他所说的一切要钱理由都是假的,而事发时,婷婷还未满18周岁。
目前,法院判决婷婷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针对婷婷成长中出现的问题,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曾对其做过社会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婷婷父母长期缺位,仅由爷爷奶奶抚养,在初中阶段,婷婷曾主动提出辍学,家人也并未阻拦。
婷婷的案例并非个例。未成年人容易受享乐主义影响,一旦陷入"不劳而获"的陷阱,很难自拔,容易越陷越深。
九年刑期是惩罚,或许也是救赎。希望这个在谎言里迷失的青春,能在铁窗内找回方向,更希望这个案例能敲响警钟,青春不能虚掷,那些所谓的捷径,最终都会让人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