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原来是这样的,一天徐某下班回家,晚饭后,由于忙碌了一天,他早早回到二楼的房间睡觉。但是他老婆说二楼太热,一楼空调比二楼冷,他想带孩子们去一楼睡觉。丈夫没有多想,他只是想换一种方式睡觉,不管老婆就回自己的房间睡觉了。
凌晨1点左右,徐某突然想起来上厕所时,听到楼下的有动静,迷迷糊糊间隐约听到一个男人说话的声音,以为是小偷进来了。
他鼓足勇气蹑手蹑脚的下了二楼,才发现是从妻子的房间里隐隐约约传出来声音,于是轻手轻脚的走到妻子的卧室门口,然后突然推开门走了进去,眼前的景象让他大吃一惊,妻子居然正在和别的男人行苟且之事,而且就在自家的房子,和自己只有一墙之隔。
这时,怒火中烧的徐某一把抓住门边的椅子冲了过去,对着已经被"吓傻"了的陌生男子二话不说就抡了上去。起初,对方还试图反抗,伺机逃跑,但几下重击后,被击倒在地,难以招架。一番发泄后,慢慢冷静下来的徐看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身上还留有一滩血迹的"奸夫"。
这时,徐某开始慌了,慌乱中他拿起手机报警。他告诉警察有人来他家偷东西。现在他被自己抓住了。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当被警察询问时,他的妻子因为害怕而坦白了所有的事实。原来,被打的男子是他妻子的老板,两人早在半年前就勾搭上了,经常以加班为由私会。这次,她趁老公熟睡的时候把老板叫回家偷情,寻求一些刺激感,没想到被老公发现了。
最后,男子被送往医院抢救,经过抢救,他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伤势仍然很严重,经法医鉴定为重伤。最后,他妻子的老板起诉了徐某。
可能大多数人都认为这个男子是自作自受的,他不仅私通有夫之妇,还直接上门办事,简直色胆包天。这件事是任何人都不能容忍的,偷情的事迟早都会被发现的,被打成重伤纯属活该。
可能有更多的人会基于义愤地说,徐某打伤该男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种观点是不成立的。正当防卫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就是存在不法侵害,防卫人针对不法侵害实施的防卫行为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但法院认为,徐某涉嫌殴打致人重伤,殴打该男子至该男子不能动弹,可见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也就是说,徐某犯故意伤害罪,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鉴于该男子本人在此事件中也有一定过错,且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罪行,可从轻处罚,予以宽大处理。
不得不说,徐某的行为确实有点冲动,但是按照正常人来说,他的妻子做出这样的事情之后肯定是非常愤怒的,但是还是应该理智的解决问题,通过正规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完全没有必要用暴力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