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一切,本来只需要他停下车,打个电话。
回过头来看整件事,最让人不舒服的不是撞人本身。

剐蹭事故在路上太常见了,骑车不小心蹭了一下,停车协商,该赔赔该看看,几分钟的事。可刘某的选择是--回头看了一眼,确认自己撞了人,然后跑。
这不是反应不及,这是明知故犯。
那一眼里有侥幸心理:应该没人拍到我吧?那一眼里有算计:她看起来伤得不重,跑吧。那一眼里唯一没有的,是对另一个人基本的在意。
晚高峰的路口,车来车往,一个女孩摔在地上。他不是不知道,他只是不在乎。
现在好了,全网都看到了那一眼。
你在路上遇到过恶意别车或者肇事逃逸的情况吗?你觉得电动车肇事逃逸应该怎么罚?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经历和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