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印一方提出了三项主要上诉理据,包括高等法院错误认定或误用了任命临时接管人的法律标准或门槛原则、条款范围超越管辖权、以及不应任命恒大清盘人(即许家印的"诉讼对手")为临时接管人。对此,法官逐一驳回,认为相关理据均不具合理的可争辩性。
鉴于上诉许可申请不成立,高等法院驳回了上诉许可传票及暂缓执行传票,同时作出暂准费用命令,判令许家印及XIN XIN(BVI)LIMITED承担原告恒大集团就上诉许可传票及暂缓执行传票所产生的费用。
高院下达最后通牒,逾期未付将被禁止抗辩
据了解,香港高等法院于2025年9月16日作出判决,对许家印作出接管人命令,并判令其支付恒大集团就接管令申请产生的诉讼费用。2025年10月21日,高等法院评估该诉讼费用为120万港元,并要求许家印在2025年11月4日前支付,但许家印一直未付。
对此,许家印一方辩解称,许家印目前被内地有关部门拘留,与许家印的所有沟通均受到严格审查,其仅能作出一般性指示。
此外,许家印一方还辩解称,许家印有2000万港元律师费保证金存放于前律师事务所Baker&McKenzie,其现律师事务所JC LLP曾试图确认该2000万港元律师费保证金是否仍在Baker&McKenzie,以便采取措施提取该笔款项,然而,由于JC LLP无法提供"许家印先生的直接证据,证明其已指示JC LLP向Baker&McKenzie作出相关查询",Baker&McKenzie至今仍未作出任何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