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政党面临的制度性障碍
根据美国法律,一个有资格参与选举的政党成立需要经过复杂的认证程序。政党必须召开党团会议或代表大会,选举临时官员并指定政党名称。目前尚不清楚马斯克的"美国党"是否已启动相关程序。美国的选举制度对第三方政党并不友好,各州法律都偏向两大政党,为第三方政党的出现制造障碍。
在美国建立成功的第三方政党极其困难,即使拥有巨额财富和影响力也是如此。历史上,美国富商罗斯·佩罗在1992年大选中获得近19%的普选票,但未能赢得一张选举人票。拉尔夫·纳德在2000年选举中被贴上"搅局者"标签。最近,由华裔企业家杨安泽创立的"前进党"虽获得关注,但难以获得吸引力。美国政党不仅受联邦选举委员会的法律和规则管辖,也受各州法律和法规管辖。2022年通过的《麦凯恩-法因戈尔德两党竞选改革法案》对政党捐款设置了严格限制,用于不同政党用途的捐款总额不得超过45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