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的三重罪证
通报直指王小华"信仰缺失,搞封建迷信活动",曾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更恶劣的是,其作为公安系统高层,公然践踏法律底线:一是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下属钱款,干预司法公正;二是财产与收入严重不符,超4891万元无法说明来源;三是在退休后仍通过"权力余热"牟利。其行为被定性为"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公信力",尤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性质极为恶劣。
系统性腐败暴露监管漏洞
王小华的堕落轨迹始于对权力的失控。他长期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个人事项,将分管领域视为"私人领地",甚至纵容亲属参与权钱交易。其案例折射出公安系统内部监督的薄弱,尤其是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约束失效。西宁市纪委监委在通报中强调,此案警示必须"扎紧制度笼子",严防执法者沦为违法者。
目前,王小华的违纪违法所得已被收缴,其仕途终结于党纪国法的铁拳之下。此案作为青海省深化政法系统反腐的典型案例,再次印证"退休不是护身符"的铁律,也为全国公安系统敲响廉政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