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个人微信、支付宝进账超过这个数,严查

2024-08-20 10:05  头条

前段时间广东省税务局发布佛税一稽罚[2023]95号行政处罚决定文书,该文书称:广东某某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私人账户、微信和支付宝等方式,收取销售收入9700多万元,未按规定入账,且未申报纳税。税务稽查局对该公司处以近60万元罚款。

这里提醒:

相关企业,通过私人银行账户、微信和支付宝等途径取得收入后,应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税款,避免发生偷税违法行为。此外,在相关行为被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积极消除危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