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接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也要赔偿!真实案例解析

2026-09-04 13:38  头条

不少司机都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想法:交通事故只有两车撞上、发生物理接触,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只要没有碰到对方,就算对方出事,自己也毫无责任。

四川南充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外 "无接触交通事故" 案件,直接推翻了这个错误认知。车辆之间没有任何碰撞接触,如果己方驾驶行为制造险情,诱发对方避险受伤,一样要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真实案情:两车全程无碰撞,电动车骑手避险坠崖,构成八级伤残

2025 年 7 月 26 日清晨 6 点半,越南籍的黄某某骑着电动自行车行驶在顺庆区双桥镇狭窄村道。此时唐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相向驶来。

这条乡村道路路面很窄,两车会车空间十分有限。黄某某面对体型庞大的重型货车,内心紧张慌乱,紧急处置不当,连人带电动车直接摔下路边山崖,造成自身严重受伤、车辆损毁。

全程两辆车没有发生任何碰撞、没有物理接触。

事故发生之后,黄某某住院治疗 17 天,医疗费花费 2.3 万余元。经过司法鉴定,本次事故造成黄某某八级伤残。

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属于无接触交通事故,货车司机唐某、电动车骑手黄某某双方均存在过错,判定同等责任。

拿到责任认定书之后,双方就赔偿多次协商,始终谈不拢。2026 年 3 月,黄某某将货车驾驶员唐某以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同起诉到法院,主张各项损失合计 47 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