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相约自杀,女子醒后发现男友已死亡,法院判了!

2026-06-04 13:17  头条

一通慌乱的120求救电话,揭开了厦门出租屋内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

2023年9月傍晚,厦门急救中心接到一通求助来电,来电女子称同行男子醉酒昏迷,怎么都叫不醒,情况十分危急。

急救人员火速抵达现场后,眼前的场景和求救描述完全不符。屋内男子早已没有生命体征,致命原因并非醉酒,而是烧炭导致的身亡。现场还留存有炭盆、镇静药物两样关键物证,印证了这场刻意策划的轻生行为。

现场发现的炭盆

现场发现的镇静药物

死者名为文林,出生于1994年。拨打急救电话的女子朱玲,是他的女友。

两人有着相似的负面情绪,均存在轻生念头,随后在网络上相识相知,最终成为情侣。早在案发之前,二人就曾相约前往广东一处海岛跳海轻生,好在被现场民警及时发现,耐心劝阻后放弃了极端想法。

之后二人迁居至厦门租房同居,却依旧没能走出心理困境,再次密谋实施自杀行为。

事发当天,朱玲配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将出租屋所有门窗封闭严实,随后点燃木炭。二人一同服用安眠药,同时饮酒,陷入深度昏睡状态。

待朱玲率先苏醒,她发现身旁的男友已经没有生命迹象,彻底失去生命体征。惊慌之下,她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

案件侦办结束后,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朱玲提起公诉,庭审过程中,朱玲当庭认罪认罚。

针对这类特殊案件,官方也作出了清晰的法律解读。目前我国刑法,并没有针对相约自杀行为设立单独、明确的法律条文,但从案件行为本身来看,依旧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结合司法实践来看,相约自杀类案件,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整体社会危害性,远低于普通恶性杀人案件,法院量刑时,大多会按照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档次进行判决。

除此之外,网络上层出不穷的约死群组,同样暗藏法律风险,相关人员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如果群主或是群内成员,在群内怂恿、教唆他人自杀,分享自杀方式、提供自杀相关建议,主观上具备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同样涉嫌故意杀人罪,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