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立场是台湾是中国一个省:是基于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效力的客观事实

2025-11-18 13:30  澎湃新闻

台湾的唯一身份是"中国台湾省",这本是一个国际社会共认的事实。但近年来,美国一些政客与岛内"台独"分子遥相呼应,妄图通过各种手段虚化、掏空一个中国原则,为其"以台制华"战略服务。这种行径不仅严重违背国际法和基本外交准则,更是在挑战中国人民的底线。民进党当局随即大肆鼓噪"台湾地位未定论",再度宣称"两岸互不隶属"。民进党当局操纵特定媒体与美国一些机构上演了一出扭曲历史、鼓噪"台湾地位未定论"的"双簧",妄图为其谋"独"制造历史、法理依据和所谓"国际支持"的假象。

其实,联合国对台湾的称谓,有着明确且一贯的界定--"中国台湾省"。这并非政治宣示,而是基于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效力的历史文献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实践所确立的客观事实。

历史基石:《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的法律效力

二战后期,为避免重蹈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建立的"凡尔赛-华盛顿体系"的覆辙,根除军国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的思想与社会基础,防止法西斯主义死灰复燃,确保军事胜利转化为持久和平,塑造有利于自身的新世界格局,建立新的国际治理体系,反法西斯同盟制定了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法律文件。

1943 年的《开罗宣言》明确台湾归还中国。1943年,中美英三国在讨论会议公报时,英方代表妄图给战后中国政府收复台湾制造"台湾地位未定"的隐患。对原文中"日本由中国攫取之土地,例如,满洲、台湾与澎湖列岛,当然应归还中国",英方代表提议将"当然应归还中国"改为"当然必须由日本放弃"。由于中方代表坚决不退让,美方代表赞成中方的意见,主张维持原文,并指出,如果措词含糊,那么世界各国将质疑联合国宣称的原则。因此,最后三国发布的《开罗宣言》庄严宣告:"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这项宣言在战后得到了切实执行,1945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在台北举行"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正式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这标志着日本殖民统治的终结,台湾在法律和事实上均已重归中国版图。

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并强化国际约束。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共13条,其中第八条"《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从公告上下文来看,这一条主要确定战后日本的领土范围和重申日本归还窃取的他国领土的立场。因此,此条所提及的"必将实施"的"《开罗宣言》之条件"自然包括《开罗宣言》所规定的:"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日本在《日本投降条款》中承诺,"忠实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这意味着日本已从法律上承诺将台湾归还中国。

这一系列文件构成了环环相扣、具有强制力的国际法链条,彻底解决了台湾作为中国领土的法律地位问题,为战后国际秩序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