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入银行的35万元,在取款时账户竟被"清零"!
江苏南通如东市一位康先生,在2024年为儿子结婚,准备了35万元的现金,存在银行备用,结果去取钱的时候,发现钱不翼而飞了!这换谁都急!
连忙找到银行询问,原来10年前康先生的朋友赵先生在向银行借款20万元的时候,让康先生签了借款连带责任的保证,好家伙,到期了之后赵先生没还钱,这不,银行就把赵先生和康先生告到了法院,也不为啥法院判了之后当时怎么没有执行到位。
在2024年银行发现康先生在他们银行存了35万之后,那银行不得大笑两声,终于把钱送回来了!
直接就把康先生的35万元存款全部给划走了,去偿还当年的担保债务,没有通知法院也没有通知康先生
康先生了解到这个原委之后,一怒把银行告上了法院!毕竟家里还等着钱给儿子结婚办大事呢!
法庭上,银行的代理律师还挺有理:"康某是连带保证人,我们有权利扣划她的存款清偿债务。"主打一下,欠债还钱,天经地意!
最后是法官翻开卷宗,发现了关键问题: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债权人要实现债权,必须通过法院强制执行。银行作为债权人,无权绕过司法程序"私自扣款"。
"康某的35万是合法存款,银行和她的储蓄合同受法律保护。"
"就算要扣划,也得等法院执行通知书,或者直接从她的账户里划扣到法院指定账户,不能直接转进银行自己账上。"
事实上《商业银行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你要保护储蓄存款不被别人划走!
这个银行可奇葩,赵先生的债务本金加利息总共28万,银行是直接私自把康先生的35万存款全部划走了
(笔者不禁在想,如果存的是50万呢,是全部划走还是会给康先生留一点?答案我也无从知晓!)
最终,法院判决银行退还康某超额扣划部分款项9万余元,并赔偿其到期应得利息3000多元。"
拿到判决书那天,康先生在法院门口抹了半天眼泪:"案子算是胜了,可儿子的婚礼早定了8月18日,亲戚朋友都通知了......" 少了的这28万,希望不会影响康先生家里的喜事!
社交媒体把此事曝光之后,网友对大家提出忠告:
"不要轻易给别人做担保"
"不管是亲戚还是朋友让担保贷款都要婉拒,除非你有能力代他偿还贷款"
"担保不是签个字,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要是借款人还不上,你的存款、房产都可能被执行"
但也有部分网友提出了疑问,这事银行是做错了吧?都不用处罚承担责任的哦?
康先生的遭遇不是个例,有数据显示,2023年银保监会接收的银行业消费投诉中,涉及违规扣款的占比达17%
笔者认为,当储户发现银行可能随意处置存款,可以为了追回债务,不择手段,无视法律规定,那么长此以往,银行的信誉将荡然无存,整个金融体系的信任基石就会产生裂痕。
笔者在此倡议,银行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风险控制机制,确保每一笔资金操作都合法合规、透明公正,莫把客户账户当自家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