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周某出生于1931年,没什么文化,靠着种地为生。谁知在2022年,也就是周某91岁时,他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对未成年女孩进行了侵犯。最终,法院认定周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并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按照《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然而如果只依据上述法规,最多也就判10年有期徒刑。既然法院判了周某15年有期徒刑,就不会无的放矢,因此周某的行为应该是触犯了强奸罪中的加重情节。
具体加重情节包括: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4、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因此,法院对周某处有期徒刑15年,一点不为过。毕竟最高院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的行为做出过重要指示,那就是必须严惩。然而判决生效后,周某却因年龄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被拒绝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