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岛"仍有层层障碍
即便美国官员多次声称有意恢复在格陵兰岛的"存在",但他们仍会在国内面临多层障碍。
美国宪法赋予了国会,而不是总统,处理和管理联邦土地、领地的权力。尽管日常中行政部门处理大部分相关事务。
美国要从海外买地,必须先和卖方国家签订条约。根据美国宪法,批准这一条约,需要得到参议院三分之二的多数支持,即现在100名参议员中的67人支持。
美国历史上曾有过购岛失败的例子。1867年,时任国务卿威廉·苏厄德尝试从丹麦手中买下格陵兰岛,但参议院未予批准。
1917年,美国以2500万美元从丹麦手中购得如今的美属维尔京群岛。丹麦议会和国王批准条约,并进行了全民公投,但岛上居民没有参与投票。作为该协议的一部分,美国承认丹麦对格陵兰岛的主权。
二战后不久,美国又提出购买格陵兰岛,遭拒后获得在该岛更高程度的军事准入,并于1951年和丹麦签署了《格陵兰防务协定》。
如今,若要得到参议院的多数支持,特朗普需得到共和党人和部分民主党人的支持,然而部分共和党参议员已表示反对。
美国参议院北极党团联合主席丽莎·默科夫斯基此前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尊重格陵兰岛人民主权应当是不可谈判的。"参议院前共和党领袖、肯塔基州参议员米奇·麦康奈尔也曾警告称,若"接管格陵兰岛",将"打破盟友的信任"。
目前,尚不清楚是否有足够多的参议员能联手反对夺岛,特朗普是否会屈服于国会的压力,或再度绕开国会、采取单独行动。
美国治理研究所执行董事、国会程序专家丹尼尔·舒曼说:"如果特朗普想购买格陵兰岛,就必须通过国会得到资金。"
BBC的文章指出,面对共和党内对格陵兰岛问题日益增长的担忧,特朗普可能寻求和丹麦达成一项不具正式条约效力、且无需获得参议院批准的协议。但尚不清楚总统是否有权在国会没有参与的情况下达成此类协议。
同样不明的是,如果美国和丹麦达成协议,美国部分或全部"接管"格陵兰岛,参议院会如何回应。可能的情况是,参议院会试图通过反对美国和丹麦的协议阻挠特朗普,但这必须得到三分之二的多数支持。
乔治城大学法学院教授乔什·查菲茨分析称:"许多国际协议并非以条约的形式达成,但我认为,(美丹之间)如此重大的协议,不太可能仅被看作行政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