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上英镇中心小学校长黄某望回复澎湃新闻称,上述教学楼烂尾是老板的问题,"没继续投钱";不存在有人私自申请拨款的情况,这个情况找教育局核实就知道了;林加宏和笏底村委会的矛盾,他个人不了解。
澎湃新闻走访注意到,有笏底村村民表示,此事较为复杂,教学楼一直烂尾,是因为林加宏和村委会、教育局之间的矛盾一直没有解决。当地村民之间流传的一个说法是,当时,林加宏想申请拨款,需要村委会盖章,但村委会不同意盖章,这导致了林加宏和村委会的关系破裂。对此,林加宏回应称,不存在这回事,他没有去申请过拨款,当地村民也不了解具体内情。
因举报被羁押600天,不起诉后获赔23万
"我捐款建教学楼,但有人去申请拨款私吞,我接受不了,就停工了。"林加宏表示,此后数年,他一直在举报此事,举报对象涉及时任上英镇派出所所长、时任上英镇党委书记等多位干部。
2018年1月,因持续举报,林加宏被陆丰市公安局刑拘。同年2月,经陆丰市检察院批准,林加宏被执行逮捕。
陆丰市检察院于2018年6月作出的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理查明,自2015年4月开始,林加宏多次在不同网络平台捏造事实散布林某得贪污公款、扶贫款等言论,还捏造事实散布陆丰市政府副市长林某实、上英镇派出所所长林某好贪污公款等言论,上述发帖言论阅读量均超过五千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此外,2017年10月,林加宏在笏底村"三清、三拆"工作中,散布清理违章建筑可以赔偿的言论,并与部分村民阻挠、辱骂村干部,致使"三清、三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陆丰市检察院认为,林加宏无视国家法律,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并唆使群众起哄闹事,阻扰政府正常工作,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应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林加宏介绍,此案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没有宣判。2019年9月,陆丰市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显示,陆丰市检察院审查认为,林加宏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决定对林加宏不起诉。
自2018年1月18日被刑拘,到2019年9月9日被释放,林加宏一共被羁押了600天。获不起诉后,林加宏申请了国家赔偿。
2020年3月,陆丰市检察院作出的《刑事赔偿决定书》显示,陆丰市检察院认为,林加宏不起诉的理由是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属于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之一,决定不予赔偿。
林加宏不服,向汕尾市检察院申请复议。2020年5月,汕尾市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显示,林加宏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故撤销陆丰市检察院此前作出的不赔偿决定,决定由陆丰市检察院向林加宏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208050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林加宏仍不服,向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提出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共计87万余元的赔偿请求。
2020年8月,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显示,汕尾中院认为,陆丰市检察院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复议机关汕尾市检察院作出的赔偿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其所确定的2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不够恰当,汕尾中院将其调整为30000元。林加宏所提出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的赔偿请求,不符合相关规定,不予采纳。
烂尾十年室内都长了树,"太浪费了"
由于停工未装修,林加宏捐建的教学楼至今烂尾十年了。

林加宏捐建的教学楼主体已完成,由于未装修,无法投入使用,至今已烂尾十年。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图
2023年11月,陆丰市教育局回复林加宏在12345的投诉时称,经核查,该教学楼未确权,是2013年创建教育强镇时乡贤捐助建设,一共8间,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已完成主体结构,但因捐助者资金未到位等原因,教学楼一直未装修,也未交付学校使用。该未完工的教学楼一直为封闭状态,学生无法在该地方活动。目前,门窗已做好围蔽,隔离师生进入,确保人员安全。

陆丰市教育局于2023年11月针对投诉作出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