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想和女子发生关系 杀人后抛尸石缝

2025-11-14 09:05  头条

年仅49岁的王秀珍被抛尸在石头缝,凶手竟然是一直热心参与寻找的熊伯伯。

2023年7月3日,家住贵州省黔西市定新乡庆祝村(现名堡堡寨村)王秀珍

像往常一样背着草篓、手握镰刀,穿着绿色雨鞋,戴着遮阳帽,出门准备割草。

这是王秀珍家里监控留下王秀珍最后的画面,从此之后,王秀珍就再也没有回来。

警察和家属都展开了大规模的搜查,大家都以为王秀珍是意外走丢的,

但是之后不久就发现王秀珍已经被残忍杀害,尸体被藏入石头缝中。

而凶手就是"热心"参与搜寻的"伯伯"--熊某。

王秀珍和熊某的关系

王秀珍的丈夫、儿子全都外出打工,因此家里只有她自己一人长期居住。

而嫌犯熊某则是王秀珍二嫂的同居男友,自从王秀珍丈夫的二哥去世后,

熊某便和二艘一直同居,时间这么久,而且两家之间仅仅只有两三百米。

两家住的近,再加上一些关系,算得上是半个亲戚,平常王秀珍的孩子还会叫熊某"熊伯伯"

根据熊某供述,两人最开始没什么关系,直到2021年,前往被害者家中帮忙宰牛,两人才有了联系方式。

警方根据调查,发现被害人手机内有与熊某197条的电话通话记录,

仅2023年5月一个月,熊某就向被害者打了五十多个电话,但是皆未被接听。

家属的绝望

最早发现被害者失踪的是被害者的妹妹王秀英,

案发之后,王秀英曾多次拨打被害者的电话,但是始终无人接听。

担心姐姐出事,王秀英就赶忙将事情报告给了被害者的次子杨舟。

杨舟通过查监控发现母亲自从7月3号外出务农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杨舟担心母亲出事,就委托亲戚到家看望母亲,但是院子里只有被饿死的鸡和快要饿死的猪牛。

家属之后就赶紧报案,随后十几天,大家就围绕着村的周边山林、山洞等地方寻找,但是均没有发现被害者的痕迹。

起初大家以为王秀珍可能只是务农时候摔倒或者迷路了,因此才没有回家。

但是随着案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疑点浮出水面。

家属这才怀疑被害者可能已经遭遇到了不测。

第一个疑点就是被害者失踪当天背的背篓、镰刀被人送到了门口,

通过调查监控就发现,此人完全躲着监控,监控什么都没有拍到

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黑影趁着夜色悄悄将这些东西放在了门口。

家属最初以为王秀珍可能只是摔倒或者迷路了。

随着搜寻的深入,家属开始怀疑,受害者可能已经遇害了。

嫌疑人现身:熊某的"热心"搜寻

随着事情的闹大,不少村都自发的参与到寻找被害者的队伍中去,

熊某也不例外,为了不让大家发现在记得藏尸地,他自告奋勇的前去那边勘察。

据被害者儿子透露哦,搜查的时候,还在一个垭口碰到了熊某,

当时熊某面色如常,还能和他招呼。但是那附近就是熊某藏尸的地点。

真正让熊某露出破绽的是被害者家属杨舟迟迟找不到母亲,便想到了用做法的方式看看能行吗

于是杨舟就找来了一名道士来到家里做法,道士当时推测出被害者已经遇害和死因。

还拿出一碗水,请村民围观,所有人都凑了上去,只有嫌犯熊某离得远远的,不靠近道士。

之后熊某的精神状态就越来越差,和熊某共同生活的女子告诉警察,

熊某那段时间的确不正常,回家要不倒头就睡,要不就坐在炉子边吸烟。

此外,还有一个关键线索,被害者的手机曾经被打开过。

熊某打开了被害者的手机,但是因为不知道密码,所以之后又关机了。

而刚好这个时候被害者的丈夫曾打电话给被害者,虽然打通了,但是没人接听。

不过这也能让警方确认手机信号就在被害者家里附近。

7月20号,黔西市公安局于以王秀珍被拐卖案立案侦查,7月26日将熊某捉拿归案。

熊某承认杀害了被害者,供述了杀人、埋尸、毁证的全过程。

案发经过:作案细节

2023年7月3日,被害者像往常一样外出割草,但是在割草的地方遇到了熊某。

熊某供述当初喊被害者去别的地方坐一坐,不过被害者拒绝了他,

之后熊某就开始质问被害者为什么拉黑他,并且强行拉被害者的手,

甚至隔着衣服摸被害者的身体,均被被害者拒绝,甩开。

于是,熊某恼羞成怒,趁着被害者弯腰割草的时候,从后背趁机勒死被害者。

并且,在被害者倒地之后,担心被害者没有死亡,再次对其勒颈,长达30分钟。

贵州省黔西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显示,

受害人颈部右侧发现13.0cm x 4.0cm的半环形皮肤变黑,

且有0.8cm宽的条状皮革样变化,左侧舌骨大角骨折,

死因就是暴力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另外,熊某行凶之后,没有着急离开,反而不慌不忙的割草和销毁证据。

熊某先用枯枝将被害者的尸体盖住,又将被害者的手机与手机卡分离,

割完草之后,又将被害者藏到在竹林岩石下,随后返回家中,装作无事发生。

第二天还找理由上山,将被害者衣服脱光进行焚烧毁证,

又将被害者尸体仍在一处石旮旯,用两块巨石压住尸体,填土掩埋。

法庭上的审判与家属的反应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3年11月对熊某作出了判决,

一审判决书显示,熊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

但是其辩护人提出,熊某是初犯,并表示其认罪悔罪,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这一辩护意见。

不过法院认为,熊某故意非法剥夺了王秀珍的生命,

导致其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名成立。

考虑到熊某的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残忍,且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判处死刑。

然而,鉴于熊某在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罪行,并协助警方找到被害人尸体,

对案件侦破起到了关键作用,法院认为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

2024年7月30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熊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但是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不服判决,提请抗诉。

刚刚我们也能看到,熊某在做案之后没有任何补救措施,既没有报警,也没有告诉被害者家属,

还掩盖了犯罪现场,毁尸灭迹。甚至还存在误导行为,耽误警察查案。

并且被害者并无任何过错,熊某也未对被害者家属进行赔偿。

被害者家属也完全不谅解嫌犯,检察院认为熊某应当立即执行死刑。

再审与家属的坚持

2025年6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二审。

但是二审判决仍然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即熊某仍然是维持死缓,但是二审将熊某对对侦破案件起到"重要作用",纠正为"起到一定作用。

熊某行为恶劣,杀害被害者,还将被害者手机、尸体全都藏匿起来,可以判处死刑。

但是熊某被逮捕后,认错态度良好,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找到了被害者尸体。

可以判处死缓,但是之后应当应限制减刑。

但是家属对这一判决仍然不满,家属认为熊某犯罪动机极其恶劣,

熊某承认的拒接电话的杀人动机不过是性侵未遂杀人的借口。

并且熊某已经明确承认了凶前对受害人实施过"摸胸"的强制猥亵行为,

但是这些行为都没有在判决中体现。

家属认为,法院在判决中放大了对于熊某的"悔罪"情节,

从而忽视了熊某的犯罪动机和行为的恶劣程度。

并且熊某的坦白也是在警方掌握了大量证据之后迫不得已的供人。

因此,家属提出了再审申请,申请撤销二审判决,

并要求对熊某追加强制猥亵罪的处罚。

2025年9月12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家属的再审申请。

目前案件仍在受理中,被害者家属希望能得到一个公正的裁决,

嫌犯熊某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