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女孩失败后故意使其溺亡

2025-02-19 09:12  头条

河南驻马店讯,一起骇人听闻的性侵未遂致少女溺亡案件,近日因一审判决结果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024年7月25日晚,驻马店女孩小雨(化名)遭遇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陈某诱骗,并在其企图实施性侵过程中被迫跳入水塘。令人发指的是,陈某不仅未施救,反而用树枝阻止小雨上岸,最终导致其溺亡。2025年1月15日,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因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受害者家属当庭表示无法接受判决,已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目前案件将进入二审程序。

案件回顾:少女逃生反遭"致命阻拦"

据法院审理查明,案发当晚,陈某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路过时,发现独自在路边的小雨,遂以"顺路载送"为名将其骗上车。行驶至偏僻路段后,陈某试图实施性侵,小雨激烈反抗并寻机跳车逃跑。在追逐过程中,慌不择路的小雨跌入路边水塘,陈某见状非但未施救,反而捡起树棍多次击打其手臂,阻止其上岸。最终,体力不支的小雨沉入水中,陈某逃离现场。次日,小雨的遗体被村民发现。

争议焦点:死缓判决是否量刑适当?

一审法院认定,陈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但鉴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案件因偶发矛盾激化引发",故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一判决引发家属与公众质疑。

"这不是激情犯罪,而是赤裸裸的虐杀!"被害人代理律师指出,陈某在性侵未遂后,对落水的小雨存在明显"补刀"行为,主观恶意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应适用死刑立即执行。法学专家亦表示,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情节特别恶劣的可判处死刑,而本案中陈某对未成年人施害、见死不救且主动阻挠求生,符合"情节特别恶劣"标准。

社会呼声:保护未成年人安全需"零容忍"

案件曝光后,#16岁女孩为逃性侵溺亡# ,话题迅速登上热搜,网友痛斥凶手残忍的同时,更呼吁司法对性暴力犯罪从严惩处。据统计,近三年全国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判决中,超六成被告人获刑五年以上,但死刑判决比例不足5%。公益组织"女童保护"发起人表示:"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恶性犯罪,唯有顶格量刑才能形成震慑。"

此外,案件折射出的农村地区未成年人监护漏洞亦引发讨论。事发当晚小雨独自在外,施暴者利用其孤立无援的处境实施犯罪,如何加强留守儿童安全防护成为社会反思重点。

二审在即:司法如何回应公众期待?

目前,检察机关已受理家属抗诉申请,二审开庭时间尚未公布。法律界人士分析,若二审认定陈某"杀人故意明显""毫无悔罪表现",不排除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本案最终判决,或将影响未来同类案件量刑尺度,成为性侵犯罪与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实践的标志性案例。
新黄河记者将持续追踪案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