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光积蓄,骗取近73万元,甚至利用母亲诈骗,只为在直播间当“大哥”(2)

2025-01-06 13:51  潇湘晨报

检察官通过仔细审阅案件材料,认为李某也是被骗人,其因为爱子心切听信了陈某的谎言,主观上借款是为了帮助儿子打官司,以为陈某打赢官司后能够及时归还,客观上实施了借款行为,与陈某无诈骗的共同犯罪意思联络,因此李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的共犯,应当将李某所借钱款全部认定为陈某的诈骗犯罪金额。但李某作为借款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有返还钱款的义务。

为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损失,检察官从涉诈金额、被骗资金的具体流向、如何追赃挽损等方面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查清了网络主播的真实身份及工作所在地,根据平台打赏资金流向确定网络主播及平台分成的具体金额,监督公安机关积极追赃挽损。经释法说理,网络主播自愿退回部分打赏金额,目前已按比例发还给被害人。

2024年5月15日,公安县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