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溺于主播一声声的"大哥"中无法自拔,他不仅花光自身积蓄给主播打赏,还骗取多人近73万元,甚至利用自己的母亲诈骗。经湖北省公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23年10月23日,陈某的母亲李某来到好友赵某家拜访,称儿子陈某在医院治疗时出了医疗事故,跟医院打官司需要钱打点关系,向其借款1.5万元。赵某念及李某是自己多年的好友,就借钱给了李某。此后,李某以找律师需要花钱为由又多次向赵某借钱,直到赵某几十年来的积蓄被全部借光。因对方迟迟不肯还钱,赵某报警。随着公安机关展开调查,事情的真相渐渐浮出水面。
原来,2020年7月,在家待业的陈某结识了一名网络女主播,还为其打赏了几百元的礼物。慢慢地,陈某喜欢上了这名女主播,打赏的额度也越来越高。2023年2月,陈某在短短一个月内便将父母给他用于买房的10万元全部打赏。
此时的陈某已身无分文,为在直播间继续扮演"老板""大哥"的角色,陈某谎称自己在某公司务工时受伤,医院没有治疗好,需要筹钱找医院打官司,并且伪造虚拟人物、前往法院等地,通过打电话、拍视频、发照片等方式骗取母亲李某和亲朋好友的信任。2023年5月至11月,陈某自己及通过李某出面向亲朋好友赵某、刘某等7人共计借款近73万元。这些借款全部被陈某用于打赏主播。
2024年2月,公安机关以陈某涉嫌诈骗罪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审查案件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关注到两个重点:陈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那么陈某的母亲李某是否系诈骗罪的共犯?被害人的钱款均被陈某用于直播打赏,他们的损失如何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