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AI将普通人变成了色情视频的主角,这不仅公然践踏了其人格权,也是对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据《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不得利用信息技术伪造他人肖像。但面对AI深度伪造技术,现行法律在技术认定、证据保全、责任追溯等环节已明显滞后,所以完善AI立法已是迫在眉睫。
在AI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越来越多的案例证明,治理技术滥用问题还是需要制度的硬约束。就在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合肥市律师协会会长周世虹就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立法提出建议,他提出立法可将伦理和道德原则纳入法律框架,引导企业和开发者在技术开发和应用过程中遵循伦理和道德规范,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不得生成违背伦理道德的内容。
完善AI立法不能再等了,唯有明确人工智能技术在研发、使用和治理等方面的法律准则,发挥法治对AI健康发展的引领和规范,才能遏制技术野马的脱缰之势,实现AI与人类社会的良好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