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市的一家医院里,有这么一位特殊的"病人",这个小女孩她只有5岁,可是她却一个人在这家医院里整整住了5年,吃饭、说话、走路她都是在这里学会的。陪伴她长大的是医生和护士,那么,她的父母呢?她为什么会一个人在医院住了这么长的时间而不回家呢?

这里是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儿科重症监护室,这个小女孩名叫燕子。她出生刚4个月后,就住进了这里。一住就是五年。
重症监护室的病床成了燕子的家,这里的医生护士把燕子当作自己的孩子来看待,燕子也早把医生护士当成了自己的爸爸妈妈。
重症监护室的护士还为病房里的这位"特殊住户"制作了一段充满爱心的视频,从视频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些医生护士和燕子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已经建立起胜似亲情的感情。但是,我们不禁会问这燕子难道没有父母吗?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她长期滞留在医院呢?
医护人员说燕子有亲生父母,既然燕子有父母,但为什么她的父母却忍心把孩子丢在医院,而不接她回家呢?事情还得从五年前说起。2012年的3月15日,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儿科重症监护室接诊了一位特殊的病人,一个刚出生4个月的女婴。女婴全身糜烂,高烧不退。
经过医院确诊,这位全身皮肤瘀斑、高烧不退,名叫燕子的女婴得了暴发型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是一种由致病菌经鼻咽部侵入血循环,形成败血症,具有强烈传染性的疾病。这样刚生下来的婴儿很难存活,一般几个小时到一两天之内就会死亡。
但在医生的大力抢救下,刚出生4个月的燕子大难不死,终于从死亡线上抢救了回来。
据燕子的主治医生陶建平说,他从医近30年。燕子能够活下来算是命大。但是,这次救治也给燕子留下了一些后遗症。
由于组织缺血导致身上的皮肤大面积坏死,留下一个又一个斑痕,而最让人无法接受的却是燕子的鼻子,已经坏死脱落了。
劫后余生,在经历病魔的折磨后燕子活了下来,我们又不禁为燕子感到庆幸,但谁也没想到的是,正是这场疾病留下的一系列后遗症,让孩子在病房一待就是五年。
在经过三个月的治疗后,燕子终于脱离的生命危险,并逐渐康复。医院认为患者已经具备了出院条件,于是他们通知燕子的父母,但是让他们诧异的是,燕子的父母却拒绝接孩子出院。
燕子的父亲今年五十多岁,是出租车顶班司机。燕子是他唯一的孩子,他认为燕子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全是医院的责任。因为孩子刚出生的时候五官端正,跟现在判若两人。
不管医院怎么解释,燕子的父亲就是不肯接孩子回家。而医院三番五次的送孩子回家,也被燕子的父亲拒之门外。他坚持认为医院应该对此负责。
在孩子能否接回家的这件事上,燕子的父亲态度非常的坚决,不接。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则坚持认为,燕子的病已经治好。孩子的父母就应该把孩子接回家,而至于孩子失去了鼻尖、鼻翼这完全是疾病的后遗症造成的。但燕子的父亲却坚持认为燕子的鼻头缺失和身上的斑痕都是由于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行为所造成的,因此要求院方负全责。于是医患双方展开了拉锯战,这可苦了燕子这个孩子,有家不能回,只能住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
由于父亲拒绝接她回家,燕子只能继续住在医院,与其他的同龄人相比,在燕子的眼中看到更多的是白色,在她的身边没有一起长大的伙伴,没有可以肆意撒娇的父母,更多的时候,她都是一个人在静静的玩耍。
医者仁心,尽管医生护士把燕子当成自己的女儿来对待。但是随着孩子的一天天长大,如果一直在医院,没有及时和社会接触,将会对她的健康成长造成极大影响。
因为多次协商没有结果,2013年9月,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服务合同诉讼,要求燕子父母将孩子接回家,并支付已欠下的42万多元的医疗费用。
2014年4月17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燕子的父亲认为,如果医院听他的,孩子就不会出现鼻子缺失的问题。是医院错失了最佳治疗的时机。他说懂点医学知识,如果在孩子脸变黑的时候,按照他的方法,给孩子喝犀牛角水,也许孩子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医院认为,暴发型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是一种具有强烈传染性的疾病,所谓的偏方根本不起作用,也不适合在家接受治疗。
陶建平说,作为医生,他不能答应患有严重传染病,而且病情危急的燕子离开医院,万一有什么意外,任何人都担不起这个责任。而站在燕子父亲的角度来说,他用偏方,给燕子喂犀牛角水来救孩子,也无可厚非,这种救女的迫切心情可以理解。但事情后来却演变成因为后遗症而拒绝出院,这究竟是与医院的救治不当有关,还是燕子根本就不符合出院条件呢?
院方说,上个月他们已请院外专家评估过,燕子完全具备出院在家照顾的条件。燕子父亲则强调孩子满身都是疤痕,自己无法接她出院。
显然,燕子父亲和医院的矛盾在抢救燕子的过程中就已经产生。当燕子父亲提出他的治疗方法,没得到医院允许,而燕子容貌又发生巨大变化的时候,他认为医院必须为此负全责,自然也包括42万的医疗费用。医院在充分考虑燕子父亲的实际情况后,决定不再追究这笔费用,只要求燕子父亲把孩子接回家。
法院经审理认为,经医院多科专家会诊,认为燕子的流脑已治愈,皮肤瘢痕未影响生活及肢体活动,鼻部缺损目前不宜接受整形手术,符合出院标准。况且燕子目前尚年幼,父母的陪伴、关爱、照顾对其身心健康成长至关重要。2015年3月,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燕子父母到原告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为燕子办理出院手续并将燕子接回家。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被告燕子父母到医院为燕子办理出院手续,并将燕子接回家。事情到此,似乎已经有了一个了结。但燕子的父亲却不服这个判决,而是上诉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8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燕子父亲的上诉,维持原判。虽然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但燕子的父亲却仍然坚持己见,不同意接燕子回家。那么,燕子究竟能不能离开住了5年的医院回家去呢?
2016年9月,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看着燕子天真无邪的笑脸,具有二十多年执行工作经验的招汝荣,感觉遇到了从未有过的为难。如果勉强让孩子回家,父母消极接收,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对孩子的成长十分不利。
那么,该如何才能让燕子的父亲心甘情愿的把她带回家呢?通过与燕子父亲的面对面交流,执行法官发现,燕子父亲自2014年开始就没有固定工作,收入十分不稳定。更麻烦的是燕子的母亲由于"看不到希望"在2015年就和燕子的父亲离婚了。由此看来,燕子父亲不接孩子回家的确另有隐情。
如果简单粗暴的动用司法强制力把燕子"送回家",迎接燕子的极有可能是一个肢离破碎、生活无着的边缘家庭,以及一个冷淡无爱的"冰冷"父亲,其结果不但无法达到法院判决所期望的"助其欢愉成长,平复容貌缺撼带来的精神伤痛",反而会对燕子造成再次身心伤害。
每个月,招汝荣都会去一次燕子住的的医院,看望她。但每一次,招汝荣都深切的感受到,从小没有感受到父爱和母爱的燕子,已经错失了由父母亲陪伴,接触社会、探索世界的宝贵时光,也错失了与同龄孩子一起入读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最佳时机,如果再继续拖下去,燕子还将会错过入读小学接受义务教育。以后融入社会生活的机会,人生之路将愈加艰辛。
燕子已经5岁,不能再等了。但面对忍心将亲生骨肉留在医院病房达5年之久的父母,要在较短时间内扭转他们坚持了5年之久的错误执念,使他们配合执行心甘情愿把燕子接回家,这似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且,即使他们真把燕子接回家,但从没离开过医院病房生活的燕子,带着暂时无法消除的容貌缺撼,能够闯过心理关口,顺利回归家庭、学校和社会吗?
要让燕子顺利回归家庭,招汝荣觉得必须先解决燕子父亲的生存问题,同时希望借助社会力量为燕子回家后的后续生活提供帮助。
在执行局的大力推动下,燕子父亲所在社区的街道和一些社会慈善机构纷纷伸出援助之手,表示愿意帮助燕子回家,帮助燕子的父亲,让他没有后顾之忧。
在荔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和各方力量的推动帮助下,终于一步一步打通了燕子父亲砌筑多年的壁垒藩篱,彻底放下了戒备和对抗。表示,自愿接燕子回家。强制执行成功转化为自愿履行。
从离家到回家,燕子用了五年,从拒绝到接受,只是一刹那,不善言语的燕子父亲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关爱在于沟通,只要有爱,父女的路会越走越宽广。
家是温暖的港湾,这种感觉对刚刚过完年回来的我们感同身受,小燕子的回家之路之所以揪人身心,正是因为回家的感觉是幸福的。在所有法院执行类别中,行为类执行是最多样复杂的,尤其是与人身相关的行为执行,采用简单粗暴的执行方式其效果可能适得其反,因此每一次执行,都是对执行法官智慧和经验的考验,需要执行法官以人为本,采取合法、合情、合理的执行手段。燕子回家的这个执行案,围绕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通过人性化执行手段,刚柔相济,以柔制刚,最终确保生效判决依法有效执行,通过司法执行向人民群众传递了司法的力度和温度,也最终让燕子踏上了一条不再冷冰冰的回家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