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清河县政府等因合同纠纷成被告,金额高达3.25亿元!

2024-09-27 10:37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

因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上市公司把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局、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

9月25日,中金环境(SZ300145,股价2.36元,市值45.24亿元)发布公告,全资子公司中建华帆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帆公司")、河北磊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磊源公司")以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清河县执法局")、清河县财政局、清河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河北省清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9月24日,公司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此次诉讼涉案金额约3.25亿元。

中金环境称,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公告,2018年4月,华帆公司、磊源公司以联合体方式中标了清河县花海水城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2018年7月,原告华帆公司、磊源公司与被告一清河县执法局签署《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清河县执法局将该项目发包给原告实施,并约定本工程设计费479.85万元,工程施工费暂定52559.12万元;2019年10月,原告与清河县执法局签署《清河县花海水城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补充协议》,调整了工程承包内容及规模。由于工程设计的重大变更、重新设计、新增区域等内容导致设计费的增加,经结算,设计费总额应为545.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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