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物业服务有瑕疵 业主拒交物业费近6年 法院判交85%

2025-08-27 10:49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因为对物业服务不满,市民黄先生从2018年开始就拒绝交纳物管费,物业公司只得将黄先生告上法庭追讨。记者26日从雨花区法院获悉,因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瑕疵,法院酌情认定黄先生按应交物业费85%的标准交纳。

黄先生是雨花区某小区业主,房屋产权面积为52.42平方米,该小区高层住宅和小高层住宅实际的物业费收费标准为1.8元/月/平方米。物业公司称,从2018年8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黄先生拖欠物业服务费6724元,"经多次催收,黄先生仍拖欠物业服务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