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手机在游泳馆密码柜里被偷 游泳馆:承认有一定责任 已深刻吸取教训

2025-08-12 17:40  洛阳网

日前,市民刘女士拨打热线66778866称,其到洛龙区的洛阳众联游泳馆游泳,放在储物柜里的苹果手机被盗,还有他人的5部手机被盗,她认为游泳馆存在管理责任,应对其损失进行赔偿。记者就此咨询了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

市民:到游泳馆游泳,价值8000多元的手机被盗

刘女士家住洛龙区宜人路某小区,22日下午,他们一家4口到离家不远的洛阳众联游泳馆游泳。"我们是下午2点左右到的,被盗手机是我今年6月下旬花8199元购买的。"刘女士说,因手机价格不菲,她在更换衣服后,特意将手机卷在衣服里放入储物柜。

当日下午3点40分左右,刘女士打算取手机给孩子买吃的,发现储物柜柜门被撬,衣服有被翻动的痕迹。她检查发现,手机不翼而飞。"我的手机呢?"刘女士刚喊出来,旁边两名女子也说放在柜子里的手机不见了。经初步统计,一共有4个柜子里的6部手机被盗,每部手机的价格从两千多元到八九千元不等。

刘女士说,更衣室里的工作人员得知此事,尝试拨打被盗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他们到前台拨打110报警,其他人通过手机的查找功能发现,被盗手机起初出现在广州市场和凯旋路,后来再查显示手机已在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