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农二百亩待收白菜遭800人哄抢!11月9日,内蒙古赤峰,一则关于"白菜免费"的视频在社交平台传播,导致内蒙古赤峰一名种植户近200亩待收白菜遭哄抢!现场视频显示,多人携带麻袋、骑着电动车甚至驾驶货车进入菜地集中采摘!

菜地承包者李先生:"起初只有少数附近村民前来采摘,当时并未引起太大问题。随着视频被大量转发,甚至被部分当地媒体转载,昨天上午情况失控。"据初步估算被采摘的白菜面积约200亩,按照目前市场行情,每亩损失约5000元,总损失接近100万元。
1. 哄抢他人财物需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在前述案件中,哄抢他人白菜经劝阻仍不停止,将受到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哄抢他人财物的行为,一般应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则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前述案件中,若经过李先生劝阻,仍继续实施哄抢行为,甚至邀约亲友来抢的,笔者认为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最高可处十五日行政拘留。
2. 哄抢他人财物还可能构成犯罪
另外,哄抢他人财物,在特定情况下还有可能构成犯罪。具体而言,某些哄抢者或可构成抢夺罪。根据刑法规定,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抢夺的行为。
在前述案件中,若经李先生劝阻,哄抢者还使用强力继续哄抢,即属于抢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哄抢1000元至3000元的,即属于数额较大。因此,在前述案件中,若抢夺者抢夺的白菜价值达到前述标准的,即可构成本罪。
另外,若是存在聚众哄抢情形,则特定人还可能构成聚众哄抢罪。根据刑法规定,聚众哄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聚集多人,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本罪在处罚的主体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并非所有参与哄抢的人都会构成本罪,只有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人构成本罪。
具体来说,首要分子,指的是在聚众哄抢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而积极参加者是指积极参加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的犯罪活动并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人。
在前述案件中,若是有人有意策划本次哄抢事件,故意在社交平台发布称该白菜地的白菜农户不要了可随意采摘等谣言,进而导致众多人来此哄抢,则相关行为人或可构成本罪。
总的来说,菜农的生活本已不易,本次哄抢事件更是给菜农造成巨大损失,希望公安机关尽快查清本案事实真相,尽量挽回菜农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