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女友发生关系4天后死亡男子家属索赔

2026-01-20 17:20  网易

丧偶独居的杨某与女子李某相恋,在李某家中发生性关系后突发身体不适、意识不清。李某未第一时间急救,反而叫来宋某等4人,中途拨打120又取消,最终将杨某送回家中未通知家属。4天后杨某子女发现父亲离世,火化后查监控才揭开真相。法院一审判决5人公开赔礼道歉,李某赔偿精神抚慰金4万元,其余4人各赔2500元。这起案件背后,藏着人人都该懂的法律底线!

一、监控还原真相:送他回家,却成"见死不救"?

杨某是个丧偶独居的老人,和女子李某处成了男女朋友。事发那天,杨某去了李某家,两人发生性关系后,杨某突然不对劲--身体不舒服,意识也模糊了。

这时候李某的操作让人看不懂:她没有第一时间打120急救,反而先叫来了朋友宋某、李某丙、樊某、张某。还是宋某提醒,李某才拨通了120,但没过多久,她又给120回电话说"病人不需要急救了"。

最后,五个人一起把意识不清的杨某送回了他自己家,然后就匆匆离开了,全程没告诉杨某的子女。直到四天后,杨某的儿子才发现父亲已经离世,悲痛之下先火化了遗体。等他们想起查小区监控,才发现父亲被这五人送回来的画面,这才意识到事情不简单,一纸诉状把五人告上了法庭,索赔31万余元并要求赔礼道歉。

二、法律解读:不是亲人,就没救助义务?大错特错!

很多人可能会问:李某只是杨某的女朋友,其他四人更是朋友的朋友,他们有义务救杨某吗?法院的判决已经给出了答案--有!

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涉及到"先行行为引起的救助义务"。简单说,杨某是在李某家中、与李某发生亲密关系后出现危险的,李某作为事件的直接关联人,对杨某的人身安全负有天然的注意和救助义务。她不仅没第一时间打急救电话,还中途取消120,明显违背了这个义务。

而宋某等四人呢?他们赶到现场后,已经知道杨某意识不清、情况危急,却没有劝阻李某的错误行为,反而参与了"送杨某回家"的过程,相当于默许了李某的不作为,对杨某的死亡也存在一定过错。

法院认为,五人的行为延误了杨某可能获得救治的机会,也让杨某的子女失去了和父亲最后告别的机会,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所以判决他们赔礼道歉,并根据过错程度赔偿精神抚慰金--李某作为主要过错方赔4万,其他四人各赔2500元,这个判决既合法又合理。


三、争议焦点:火化遗体影响追责吗?网友吵翻了!

这起案件公布后,网友们的讨论很激烈,核心争议点集中在两点:

1. 杨某的子女先火化了遗体,会不会影响案件审理?其实不会!因为监控已经还原了五人送杨某回家的关键画面,结合120通话记录、五人的陈述,足以证明他们的不作为与杨某死亡之间存在关联,遗体是否保留不影响过错认定。

2. 精神抚慰金赔得合理吗?有人觉得31万的索赔没全额支持,是不是判轻了?但法律上赔偿金额要结合过错程度、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李某是主要责任人,赔4万符合司法实践;其他四人过错较轻,各赔2500元也体现了"过错与责任相当"的原则。

结论:这件事,每个人都要记牢!

这起案件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救助义务从来不是"亲人专属",只要你的行为和他人的危险状况有关联,就不能置身事外。不管是朋友、恋人,还是萍水相逢的人,遇到他人生命垂危时,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提供必要帮助,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