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规的事不要干,不该赚的钱不要赚。侥幸投机的心理,可能会让人上瘾到欲罢不能,总有一天会因此跌入陷阱,所以,这种心思就不要有,不要触碰。
近日,据最高法发布一起案例称,4名骑手跑腿代买药品,结果被判贩卖毒品罪。

看到这样的消息,不少网友表示,跑腿买药是为了方便群众需求,能赚多少钱,这和贩卖毒品有什么关系?有人替外卖小哥喊冤,觉得这样的代价有点重。
但是,仔细了解案件详情之后,很多网友有表示,4名骑手被如此判决,其实一点都不冤,如果放任这种行为,那才是真的危险。
跑腿买药被判刑的关键因素是,涉案的4名跑腿人员代买的药品,不是普通药品,而是属于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

据公开信息了解,在2021年-2023年期间,被告人陈某刚在明知涉案药品属于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情况下,还以牟利为目的,使用本人或他人身份证从两家医院挂号买上述药品。这还不算,他为了大量获取涉案药品,竟然还在交友群里招揽他人到医院开这种药,然后他对其收购。
马某、卢某辉、马某义看到信息后与陈某刚同流合污,用自己身份证多次到上述两家医院开这种药卖给陈某刚,4人因此谋取不当利益。
法院认为涉案4人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涉案4人也因此获刑并罚款。

案件内容在网上热传后,舆论纷纷热议,也许有人说,不就是跑腿买药?这不是为患者提供服务的吗?
其实,事情不一定这么简单。既然是国家关注药品,那么,就有管制的必要。不适合人群或过量服用、使用,都会对人身心带来伤害。更关键的是,这些跑腿买来的药,是否用于非医疗作用,这或许也值得警惕。另外,他用自己和他人身份证到医院挂号,这属于滥用身份信息,他们向医生谎称病症,这是对医疗环境的秩序扰乱,更是一种欺骗。
这种谎称自己有病并组团贩卖药品的行为,还有可能涉嫌滥用医保、骗保等情形。而对国家管制药品这样投机去做,去大量贩卖,显然不能得到支持和理解,不能被接受。
所以,这些人被判贩卖毒品罪,一点都不冤。这要是放任,管制药品就失去了管制的意义,也有可能因为这些人占用医疗资源,让真正需要的人在关键时候无法得到需求。

不管是干什么工作,都要依法依规去开展工作和业务,而不是想着法子找空子满足自己的投机牟利欲望,达到自己获取不法收入的目的。
任何人都别以为自己投机取巧的设计可以做到天衣无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关键是,得逞第一次,就会想着去做第二次,这样可能就让自己一发而不可收,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人还是踏踏实实做事,不要耍小聪明。否则,玩火者必自焚,最后吃不了也得兜着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