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最近有不少利好消息,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还是待遇提升的好事。确切地说是养老金领取和工资待遇这两个重要部分在9月1日起将有新的变化,这都是实实在在的好事,大家快来了解一下吧。
先来说说养老金领取方面的新变化。8月19日,人社部、财政部等5个部门发布了《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个通知从9月份开始生效,其中对个人养老金领取的政策做了调整和改进,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参与者对领取个人养老金的多样化需求,增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灵活性。
在以往的养老金领取政策中,参加个人养老金的人员在达到一定条件后可以选择按月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待遇。这些条件包括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要知道现在国家已经发布通知延迟退休,法定退休年龄也有所变化,比如说假设你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3岁,那么到这个年龄就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了;还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这类人员可以凭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现在虽然没有病退政策了,但是有病残津贴可以申请;另外,出国(境)定居的人员也能够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
而从9月开始新增了3个领取情形。第一个情形是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就拿辽宁来说,2024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844元,如果退休在辽宁,医保个人负担部分超过这个金额,就能够申请提取养老金。这对于患重特大疾病的个人及家庭来说太重要了,当疾病来袭,家庭经济往往承受巨大压力,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可能是个不小的数目,当这个数目超过可支配收入时,家庭经济可能就难以为继,此时能够提取养老金来应急是非常合理的。
第二个情形是申请之日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这有助于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让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不至于没有一点收入。
第三个情形是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这种情况也可以提前领取养老金,充分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保障了低保人群的基本生活。这些新增的领取情形打破了之前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过于严格的限制,当家庭面临大病支出或者失业、处于低保状态时,这些情况都对家庭经济有着很大的冲击,此时允许提取以养老为目标积累的个人养老金来缓解家庭燃眉之急,是非常必要且创新的举措。
同时,还新增了两类申请渠道,这使得申请渠道更加多样。在原来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申请领取的基础上,增加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以及参加人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这2类申请渠道。这一改变极大地提高了服务的便利化程度,以前可能因为申请渠道单一,民众在申请领取养老金时会遇到各种不便,现在多种渠道可供选择,民众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便捷的方式,这无疑会提升大家对个人养老金的参与度和体验感,相信会有更多的人因此积极参保。
再说说另一个好消息,那就是工资待遇的提升。9月1日起,北京、湖南等地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这个政策可是惠及了很多劳动者。那些按照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待遇的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包括小时工等,他们的待遇都会得到提升。而且像失业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待遇也会水涨船高。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对于这些劳动者来说意义非凡。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最低工资是他们收入的一个重要保障线,上调之后意味着他们每个月能够拿到更多的钱,这对于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有着直接的帮助。对于小时工来说,他们的收入往往比较灵活但相对较低,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能够让他们的每一小时劳动获得更多的报酬。而对于失业人员来说,虽然他们没有工作,但是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可能会影响到与最低工资相关的一些补贴或者救助标准,从而让他们的生活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这两个社保方面的新变化,一个是在养老金领取上更加灵活、人性化,从领取情形到申请渠道都做出了有利于民众的调整;另一个是在工资待遇上,通过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收入。这些都是国家在社保领域不断优化政策、关注民生的体现。民众也应该积极关注这些政策变化,了解自己的权益,无论是养老金的缴纳和领取,还是工资待遇相关的事情,都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