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呼吁崔丽丽案改名

2025-09-24 13:30  头条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崔丽丽诉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天津某区法院一审开庭。崔丽丽不仅亲自来到法院,还穿上了当时被老板性侵时的衣服与鞋子,接受各路媒体的采访。她要勇敢地面对自己的过去,面对现实,坚定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崔丽丽在参加公司安排的商务接待酒局时,被公司老板王某乘她醉酒之机,性侵了她。起初,她因为公司要筹备上市、自己的职业前途以及声誉等诸多顾虑,没有报警,在重重压力之下,她一度得了心理疾病。

但经过考虑与挣扎,她觉悟了,奋起了,在家人的支持下,勇敢地向公安机关报案。最终,她突破重重阻力,将公司老板绳之以法,王某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四年徒刑。

首战告捷之后,崔丽丽没有停下维权的步伐。她此时已经认识到,她不仅是在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也是在为职场中遭受侵犯的女性的权利而斗争。此后,她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在申请工伤之前,崔丽丽问过律师,律师的意见是像她这种情况基本不可能认定为工伤,因为此前没有这样的先例。崔丽丽虽然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但她凭着自己理解与认知,认为她被性侵受损害一事应当认定为工伤。

经过多次的"折腾",崔丽丽申请工伤认定获得了人社局的支持。这是全国首例女员工因工作原因遭性侵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的成功,不仅维护了崔丽丽的权益,也为以后类似遭遇的女员工提供了先例,意义重大。

"宜将剩勇追穷寇"。接着,崔丽丽对公司辞退以及不支付相关工资待遇的行为发起了反击。她先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相关费用一百多万元,获得仲裁委支持后,又对公司的起诉勇敢地应诉,继续提出自己的诉求,坚定不移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崔丽丽的维权之路,走到今天,耗时两年,遭遇种种阻碍与压力,但她始终不放弃,勇敢地依法、理智地维权,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成功。她的维权经历可以成为公民运用法律,捍卫自身权利的典范。

崔丽丽坚定不移地维权并取得了成功,所依靠的有她自己的觉悟、认知与勇敢、坚韧,也与他的家人、特别是丈夫的大力支持分不开。但更与良善的法律与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的公正息息相关。

从崔丽丽的维权经历来看,我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劳动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都成为了崔丽丽维权的有力依据,若没有这些法律法规,没有制定得合理、良善的法律、法规,崔丽丽的维权之路是不可能走到今天的,也不可能取得今天的成绩。

徒法无以自行。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以保障公民权利为核心与目标的法律,如果没有好的执法、司法体制以及公正的执法、司法组织与人员,崔丽丽的维权之路也无法走到今天。

所以,每一个人的权利想要得到保障,每一个人想要得到公正的对待,自己与家人的决心与努力固然很重要,但好的法律与好的司法体制与人员亦非常关键。这就是为什么国家要加强科学、民主立法的原因,为什么要加强对司法体制与队伍的建设与监督的原因。

当前,我们的立法与司法、执法还有许多不尽如意的地方,还需要继续加强与建设,这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理智、合理、依法地维权,而不是对法律失去信心,放弃依法维权的路径,转而寻求其他的利益诉求之路。特别是不能依靠暴力、拳头、辱骂等非法无效的方式去谋取自己的利益。

法治,固然不是万能的,会有一些缺陷与不足,但却是目前全人类所能寻求到的最好的,保障每一个人的权利、实现社会公正与发展的治理方式与治理手段。

有网友和媒体将其称之为"崔丽丽案件",但不少网友认为,崔丽丽作为遭遇性侵的受害者,不宜将该案件称之为"崔丽丽案件",而是应该以性侵者王某的名字来命名这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