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电饭煲”,只卖中国人?商家:日本牌子国内产的(2)

2025-03-14 16:21  潇湘晨报

据工商登记资料,朱恭发也是中山市千寿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千寿电器")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300万元,两个股东分别为朱恭发(持股51%)和张永涛(49%),其注册地址和中山云鸥电器是同一栋楼。

记者查询发现,早在2016年,中山云鸥电器在国内申请注册了"千寿"商标。而中山千寿电器在2021年开始便注册了"千寿""QUASHOW"等多个商标。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电饭煲的产品介绍页面,有一份商标登记证书,显示"QUASHO"由Quashow Tech株式会社于2022年申请注册。记者查询发现,Quashow Tech株式会社确实于2022年在日本注册了名为"QUASHO"的商标。

也就是说,在Quashow Tech株式会社在日本注册商标前,中山云鸥电器、中山千寿电器在国内注册了"千寿"等相关商标。

以"千寿""QUASHO"为关键词,在日本最大购物网站乐天市场以及亚马逊检索,未发现名为千寿或QUASHO的电饭煲。一位在日本生活多年的人士表示,其在日本线上商超也未见过该款电饭煲。

在中山千寿电器的办公区,有工作人员上班

3月13日下午,记者前往广东中山市东凤镇同安村,实地探访中山云鸥电器、中山千寿电器。记者注意到,同安村附近有一批电器厂,很多工厂的规模都很小。中山云鸥电器、中山千寿电器在一栋4层厂房内,这在当地属于面积较大的工厂。生产车间内,有工人在上班,机器正在作业。厂房门口,有货车正准备运走已经打包好的电饭煲。

在中山千寿电器的产品展示区,记者看到,现场摆放着很多电饭煲,涉及多个品牌,其中包括千寿(QUASHO)电饭煲。工作人员介绍,这些电饭煲既有自己的品牌,也有代工的。

在产品展示区,摆放着很多品牌的电饭煲,其中包括千寿(QUASHO)电饭煲

在中山千寿电器的办公区,记者找到一名负责人,得知记者来意后,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与记者沟通。该工作人员回应称,千寿电饭煲是日本品牌,在日本注册了商标的,"没有问题"。记者随即指出,中山千寿电器、中山云鸥电器注册"千寿"等商标的时间均早于日本公司的注册时间,这该怎么解释;这款电饭煲在日本的生产销售情况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些问题,该工作人员都没有回应。

在记者的追问下,该工作人员称,上述千寿电饭煲在日本也有销售。记者提出能否提供其在日本生产销售的相关凭证,其没有提供。

该工作人员强调,他明白记者的问题,但均无可奉告。

随后,记者尝试与上述负责人沟通,该负责人以需要接待客户为由让记者等待。没过多久,该负责人的态度转变,直接要求记者离开,称没有什么和记者可说的。

专家:应对假洋品牌乱象加强监管

对假洋牌的监管问题,澎湃新闻通过广东省市场监管管理局互动交流板块咨询,得到的回复是:如果经营主体通过虚构境外产地或生产方式,故意误导消费者,很可能涉嫌虚假宣传,但具体情形需由执法人员在个案中根据实际进行认定。不少消费者呼吁,对假洋品牌乱象的监管力度还应加强。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军律师深耕知识产权领域多年,是安徽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他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认为,假洋品牌通常指企业或个人通过刻意包装,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产品具有国外品牌背景或境外属性,然而其实际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均在国内完成,并由国内主体掌控。当前市场中,部分主体在海外(如美国、欧盟、日本等地)注册公司及商标,但未在境外开展实际经营或生产活动,仅以此作为虚假宣传的手段,这种行为便是典型的"画洋妆",伪装成洋品牌以误导消费者。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音江表示,在国外注册商标,然后仅在国内生产销售,把自己包装成国外品牌,表面上看这种经营模式好像没有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但实际上很可能涉嫌虚假宣传,因为很多人都可能受到了误导性,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陈音江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企业要把产品的信息真实、全面、准确地告知消费者。当前,不少消费者认为国外品牌意味着质量好、高端,存在惯性思维,商家利用消费者这种心理,故意不说清楚其真实品牌情况,让消费者误认为其是国外知名品牌,从而产生错误认识。

陈音江表示,市场监管部门要把类似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是否构成虚假宣传、是否误导消费者,要从严判定,并做好相应的消费预警和消费提示。作为消费者,不要迷信所谓的国外大品牌,要提高自我意识,购买时要多方面了解,做好辨别工作。

陈音江还表示,企业在国外并无生产经营行为,却到国外注册商标,再回国内生产销售,其出发点就是把自己包装成国外品牌,监管部门应对其加强监管,如要求其如实上报经营历史、规模、营收等情况,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把好关守好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