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独生子女的福利来了

2025-06-18 14:20  头条

独生子女护理假,最长可休20天

近年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多个省份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在已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地区,独生子女每年可享有5天到20天不等的假期。

另外,在10余省份,非独生子女同样可享受护理假,不过假期天数少于独生子女。例如,山东、安徽、宁夏、四川、江西、湖北规定,非独生子女每年可获得最多7天护理假,天津、云南、黑龙江、贵州、新疆达到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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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2

各地独生子女补贴标准

一、甘肃省

甘肃省在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明确,在二孩政策全面实施前,自愿终身只生育1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享受生育补助。

1. 独生子女假期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单位给予每年不少于十五日的陪护假。

2.独生子女补贴

● 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 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各自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 其他政策福利

● 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 其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免费;

● 对贫困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发放或者适量增加社会救助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 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特别扶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社会救助和福利。

二、北京

1. 申请条件

2016年1月1日以前,具有北京户籍,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奖励。

2. 补贴标准

图片来源:北京本地宝

3.如何申请?

●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 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 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 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注:具体情况到户籍地的街道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具体咨询。

三、深圳

深圳市卫健委、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社局联合印发《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 申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市民,可享受由政府按月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 具有本市户籍;

●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或者失独后再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

●1980年2月2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2. 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260元,奖励金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3. 申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应当持相关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申请。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的,需按要求上传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4. 奖励金发放

奖励金按季度发放,每季度(3、6、9、12月)的20日前由市社保部门集中代发该季度的奖励金。

在市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的奖励对象,奖励金由市社保部门随养老金账户发放;未在市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的奖励对象,由市社保部门代发至奖励对象的个人银行账户。

四、上海

上海市政府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已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

1.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照下列办法支付:

● 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无用人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

2. 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计划生育奖励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 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

● 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性年满55周岁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

3. 独生子女意外伤残一次性补助金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凭其子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不少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4. 独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补助金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其独生子女死亡,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