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救护车应该依法依规享用特别通行权利。也就是说,其"特权"受到严格的限制。即便执行紧急任务,也得谨守规矩,例如只能断续鸣笛。事实上,不少地方就查处过救护车转运病人过程中乱鸣、长鸣警报器的违规行为。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更是不能为所欲为。可涉事救护车不仅"没事找事"一路鸣笛、让其他车辆让行,还违规加装警报器,这种假模假样的行为,具有欺骗性和误导性。
根据相关信息可知,事发路段环境逼仄,交通不易。有限的公路资源本该被公平使用、有序使用,否则就极易造成拥堵、引发事故。当地实施限号政策,就是为了维护公共资源、避免出现交通乱象。然而,涉事人员毫无收敛之意,反而一意孤行,由此表现的交通素养实在扎眼。说白了,借用特种车辆展现"特权"思想,"多吃多占"公共资源,与救护车的公共形象严重相悖。
令人担心的是,如此滥用急救资源,一旦被公众识破也易催生"狼来了"效应,导致人们对救护车失去敬畏之心,甚至对真正需要让路的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也不加辨认、一拒了之。如此一来,这种公车私用的行为岂不将铸成大错?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救护车违规使用的事件并不鲜见。例如,2025年1月,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一名村民发布视频称,有人驾驶医院的救护车在乡下田地里摘柑橘,当地卫健部门回应称,该车隶属民营医院,将加强管理;2020年,河南某县交通运输局查获一起利用救护车拉乘客每人收取1000元的案件;2019年12月,一辆沪N牌照的救护车闪着警示灯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接机,接的却是几名提着免税品购物袋的时髦青年。
种种事例说明,在个别地方,救护车的使用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究其原因,相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是其一;其二,对于救护车的监督监管还存有不到位的问题;其三,一些事件中,有关部门仅进行内部处理或者批评教育,难以震慑违规者。
救护车没有为旅游开道的特权,也没有为私人提供"福利"的自由。涉事人员对生命通道、公共资源、特种需求的滥用,消耗的是普通人的善意,更将影响急救的效率,从而埋下诸多隐患。对于这一乱象,不仅要从严处理,提高违规违法成本,更要跳出"一事一处"的框架,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针对重重漏洞和隐患,进行系统性地、常态化地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