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三种人嫖娼当场被抓也不会被拘留?

2025-01-17 13:58  头条

在我国,卖淫是违法的,所以如果警察卖淫被抓到,嫌疑人将会受到一定的行政制裁。如果被抓到只罚款可以吗?我们来看看吧。

如果有人在派出所抓到卖淫,我可以只罚款吗?

一般来说是不允许的。只有特殊情况才可以不实行行政拘留。例如,70周岁以上、14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首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不能被行政拘留。

在其他情况下,因卖淫被捕的人通常会被处以十至十五日的行政拘留,同时行为人可并处最高五千元的罚款。卖淫犯罪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卖淫在我国并不涉嫌犯罪,但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您过去第一次卖淫被抓,通常会收到罚款。如果再次被抓到,经多次劝诫后,将被视为拒不改正,一般会被判处6个月至2年徒刑。劳动教养。现在不存在劳教问题,不存在拘留、罚款的问题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规定:

卖淫、淫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卖淫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引诱、纵容、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嫖娼不是犯罪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构成犯罪:

(一)奸淫对象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明知有强奸嫌疑(废除奸淫幼女罪,按强奸罪处罚)

根据规定,行为人明知14岁以下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无论该幼女是否同意,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二)明知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从事卖淫、淫乱行为,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的

《刑法》第360条规定:明知患有梅毒、淋病或者其他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拘留。或监督,也会被罚款。

注: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意图伤害他人并导致他人感染性病,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感染性病,情节严重的,以故意伤害罪处罚受伤。

(三)聚众进行集体淫乱行为涉嫌聚众淫乱罪三人或三人以上(无论男性或女性)聚集在一起发生性行为或从事其他猥亵活动。 《刑法》第301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其领导者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群众性聚集、猥亵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