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在课间追逐打闹时,撞到其他同学,又致另外一名同学撞到教室图书柜的玻璃而受伤。事后,各方就赔偿未达成一致,受伤学生的家长将涉事同学及其监护人和学校诉至南安市人民法院。
案情
两人追逐撞到第三人 导致第四人受伤
日前,南安市某中学学生俊俊(化名,下同)和小东课间在教室内追逐打闹,俊俊追逐小东,小东撞到玲玲,玲玲又撞到小明,小明撞到教室图书柜的玻璃受伤。老师第一时间将小明送到学校附近的诊所进行包扎处理,发现血止不住,随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送往泉州市某医院治疗。
小东及其监护人称,小东与本案没有关系,小东一周有6天都在学校,监护人不存在教育失误,不应当承担责任;俊俊及其监护人称,俊俊不存在过错,其行为与小明的受伤不存在因果关系,俊俊在追逐过程中,没有对小东构成任何危险,在没办法提供证据证明小明受伤与其有关的情况下,俊俊不应该承担责任;玲玲及其监护人称,玲玲属于被推的,也是受害者,若玲玲摔倒也会受伤,玲玲对于小明的受伤没有任何责任。
校方称,小明与俊俊、小东、玲玲三人是同学,希望可以调解,学校会帮助落实相应险种理赔。事情发生后,学校已尽到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