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人能料到,七年前节假日干的一件违法的糊涂事,居然在七年后变成了丢工作的"定时炸弹"。山东济宁有家银行的员工周某,当年因为嫖娼被公安抓了,还行政拘留了几天,这事儿他一直瞒着单位。结果七年后,单位内部核查的时候,把这个老底给翻了出来,直接就把他辞退了。为了保住这份干了十几年的工作,周某从劳动仲裁一路告到高级法院再审,前前后后折腾了好几轮,最后还是全输了。1月4号,上海市总工会把这起跨了七年的劳动纠纷给曝出来了,一下子就炸了锅,网友都在聊:"企业该怎么管员工?""打工人到底该不该跟单位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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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先把这事儿的来龙去脉捋顺了。时间倒回2011年9月,某个节假日里,周某嫖娼被公安当场抓了现行,最后罚了五千块钱,还拘留了十天。那时候周某已经在这家银行干了6年了,2005年就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要是违反银行的规章制度,银行有权解雇你。明知道有这规定,周某还是存了侥幸心理,压根没跟单位提自己被拘留这回事。接下来的七年,他该上班上班,该拿工资拿工资,日子过得平平稳稳的,好像这档子违法的事儿从来没发生过一样。
这份平静,到2017年彻底被打破了。那年银行在搞内部整治,重点查员工有没有赌博的问题,顺带就把所有员工的违法违规记录都核查了一遍,没想到就这么把周某七年前的"旧账"给翻了出来。银行立马就展开调查,最后查出两个关键信息:第一,银行2010年和2014年都出过《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这两份文件都是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里面都写得很清楚"参与嫖娼直接辞退或开除",2014年的版本还特意加了一条"以前干的违规事儿没处理的,就按这个新办法来";第二,这两份文件都发过给员工,还组织大家集中学习过,周某也参加过学习,不可能不知道这些规矩。
按规矩,辞退员工之前得问工会的意见,银行也按流程来了,工会明确说"可以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到了2017年,银行就正式发了处理决定,依据2014年那份违规处理办法,把周某辞退了,劳动合同也一并解除了。周某肯定不服气啊,2018年就去申请了劳动仲裁。让人没想到的是,仲裁委觉得"这事儿都过去7年了,银行现在才处理,没道理",最后判了让他们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银行哪能认这个结果啊,跟着就把官司打到了法院,这起案子就这么走进了漫长的司法程序。
其实这案子的核心争议就俩:一是银行的规章制度能不能当辞退的依据;二是过了7年才处理,银行这么做合法不?先给大家普及个法律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早就把话说死了:企业定的跟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矩,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员工讨论,跟工会商量着来,还得正式通知到每一个员工,这三个条件都凑齐了,这规矩才算真的管用。中国法律服务网也说过,"合法、流程对、员工知道"是三个关键,法院判这类劳动纠纷,基本就看这三点。
可能有朋友觉得法院的判决绕来绕去的,其实用大白话一说就懂。一审法院首先就认定,银行的规章制度没问题:既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又组织员工学习过,周某自己也学了,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所以能用来辞退他。其次,周某嫖娼被公安处罚是板上钉钉的事儿,这明显犯了银行的大忌,属于严重违规。最后,关于"过了7年才处理"这个疑问,法院说得很明白:责任不在银行,是周某自己故意藏着掖着,银行才没及时发现。而且银行辞退他之前还问了工会,流程也没毛病。就凭这三点,一审法院直接判了:银行辞退周某是合法的,他们的劳动合同早就解除了。
周某还是不服,上诉的时候掰扯了俩理由:一是"这事儿发生在节假日,跟我干的金融工作没关系,不算严重违规";二是"银行的规定就是内部管人的,不能凭这个把我开除"。结果二审法院直接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了一审的判决。周某还是不死心,又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后还是输得明明白白。高院说得更直接:嫖娼本身就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事儿,不管是不是节假日、跟工作搭不搭边,都违反了银行的规定。而且劳动合同里早就写了这种情况可以解除合同,周某又拿不出自己没学过规章的证据,是他自己隐瞒才导致处理延迟的,银行没必要受"时效"的限制。
其实这种劳动纠纷真不少见,给大家说俩对比案例,就能更清楚这里面的边界了。先给大家说个企业栽跟头的例子:福建有家贸易公司自己定了个破规矩,说"不准员工在公司内部谈恋爱",后来行政主管筱某跟同事处对象,公司直接就把她辞退了。结果法院一判,这家公司的规矩不算数--既没经过职工讨论,也没正式通知员工,而且"禁止恋爱"还违反了婚姻自由的法律规定。最后公司不光输了官司,还得给筱某赔1.8万块钱。再给大家说个员工吃亏的例子:甘肃有家公司的员工赵某,因为危险驾驶被刑事处罚了,他不敢跟公司说,就用病假把这事儿给遮过去了。四年后公司知道了真相,直接把他辞退了。法院觉得,赵某隐瞒犯罪记录违反了公司规定和劳动合同,公司辞退他是合法的,驳回了赵某要回公司上班的请求。
把这几个案子放一块儿看,周某这事儿的结论就很清楚了:银行的规矩是合法的,辞退他的流程也没毛病,而且是周某自己故意隐瞒违法记录,所以法院才站在银行这边。这事儿其实给企业和打工人都敲了个大警钟:企业管员工,得守住"民主讨论、公示告知、内容合法"这三条线;咱们打工人也得讲诚信,别抱着侥幸心理隐瞒自己的违法违规记录,不然早晚得吃大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