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老婆,凭什么不能碰?"--这句荒谬的辩解,成了无数施暴丈夫的"免罪金牌"。上海一男子王某在离婚判决未生效期间,将妻子按在床上殴打后强行发生性关系,最终被判强奸罪,获刑三年。类似的悲剧屡见不鲜:安徽李某婚礼后暴力强奸"妻子",大庆吴某在女方提离婚后施暴性侵……这些丈夫均以强奸罪入狱。婚姻,从来不是性暴力的遮羞布!
法律撕裂的伤口:婚内强奸的生死之争
我国司法对婚内强奸的认定,长期陷于伦理与法理的撕裂:
1."合法婚姻无强奸"?
传统观点认为,结婚即默认性同意,丈夫享有"同居权"。部分法院甚至明确裁定:未进入离婚程序的婚内强奸,原则上不构成犯罪,仅以故意伤害或虐待罪论处。
2."非常时期"的正义突破
当婚姻关系濒临破裂--分居、离婚诉讼期、判决未生效时,法院态度骤变!上海王某案、青海赵某案均在此阶段定罪,法官直言:"离婚诉讼期间,妻子的性承诺已失效!"。
法律困境的根源何在?
- 取证难:夫妻性行为私密性强,精斑、伤痕难辨自愿或强迫;
- 伦理枷锁:社会仍将婚内性暴力视为"家务事",受害者反遭质疑"为何不逃";
- 立法空白:刑法未明确将丈夫纳入强奸主体,《反家暴法》也回避婚内强奸。
冲破黑暗:受害者如何撕碎沉默?
1.关键时刻留铁证
伤情鉴定:家暴后立即验伤,记录软组织挫伤、抓咬痕迹(如上海王某案中,妻子多处挫伤成为定罪关键);
录音录像:青海赵某案中,妻子在月经期反抗的证词助法院认定强奸未遂。
2.打破"完美受害者"陷阱
重庆刘某会为保护13岁女儿锤杀性侵未遂的丈夫,千名村民联名求情;青岛杨某某被家暴40年后"反杀"酗酒丈夫,因长期受害获轻判。法律正逐渐承认:忍无可忍的爆发,是绝望的呼救!
社会必须回答:婚姻是契约,不是卖身契!
- 法学界的觉醒:
- 张明楷教授预言:"未来婚内强奸必然入罪!"陈兴良教授更呼吁扩大"非正常婚姻"范围,涵盖分居、冷暴力等。
- 司法的破冰信号:
- 青岛法院将9起亲属性侵儿童案列为"挑战人伦底线",施暴继父获刑17年;最高法案例库明确:离婚判决未生效期内的性暴力=强奸。
当拳头落在妻子身上的那一刻,所谓"夫妻义务"已沦为暴力的帮凶。结婚证不是性侵许可证,卧室更不是法外之地! 社会需抛弃"床头打架床尾和"的腐朽逻辑,让法律穿透婚姻的铜墙铁壁--因为每一次对婚内强奸的沉默,都是对文明的背叛。
"我嫁给你,不等于把身体的所有权交给你。" 这才是婚姻该有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