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门口那对刚办完手续的夫妻可真实在。前脚刚领完离婚证,后脚外头就下起了雨,女方想搭前夫的车回家,结果人家油门一踩直接走了,连句客套话都没留。
评论区吵得挺热闹。有人骂这男的心太硬,毕竟夫妻一场送回家能咋的?也有人看得明白:都闹到红本换绿本了,还指望人家上赶着当司机?没撕破脸都算体面收场了。
说句大实话,离婚证又不是游乐场门票,哪能离完还手拉手做朋友?那些说"还能当兄妹处"的,八成是电视剧看多了。成年人的散伙饭,吃完了就该各回各家。
要说这哥们为啥这么绝?伤口上撒盐的事谁愿意干?刚割断十年的牵扯,这时候谁不想喘口气?就像撕创可贴,要疼就疼个痛快,黏黏糊糊的反而更遭罪。
要我说,散伙了就别强求体面。刚离婚那阵子,看见对方呼吸都是错的。倒不如各走各的阳关道,等哪天在菜市场碰见了能点个头,那才算真的翻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