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5月开始,多个地方的公安部面向电动车出台了两项关键政策:其一为有关电动车充电、停放等安全隐患方面的消防条例的升级举措;其二是许多地方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统一结束,并且明确了能够合法上路的车辆种类以及管理的详细规则。
新规一:多地实施新消防条例
自5月1日起,北京、重庆、山西等地开始施行新版消防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严禁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地方停放电动车或者充电,若有违反者,个人最高会被处以1000元罚款,单位最高将被处以1万元罚款。
另外,严禁电动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并且新建住宅与公共场所必须配套建设符合规定的充电设施,老旧场所要逐步补建充电设施。比如,北京市要求社区进行定期巡检,对违规行为绝不姑息;重庆市规定充换电设施要符合专用配电标准,严禁使用经过改装的电池。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抑制由电池自燃导致的火灾事故,保护居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在电动自行车消防管理与条例方面,有些人觉得这是画蛇添足、大惊小怪之举,不过,更多的人是持支持态度的。毕竟,之前发生的诸多火灾已经敲响了警钟,人们还是较为重视这一问题的。
新规二:多地超标车过渡期结束
2025年新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颁布,这使得正规化管理朝着更深入的方向发展。在此之前,有部分电动自行车因超标而悬挂临时号牌,从5月起,已经有地区开始禁止这类车辆上路行驶了,河北省便是重点区域之一。
河北省公安厅明确,到2025年4月30日,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就会结束,自5月1日起,挂着白牌的车辆不准上路行驶。官方提供了三种解决途径:其一,可选择以旧换新,能拿到的补贴最高为500元;其二,要是车辆满足电池电压不超过48V、车架号为15位、坐垫长度不超过35厘米这三项条件,就能免费更换绿牌继续使用。
其三,5月过后仍挂着白牌的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交警会着重进行查处,或许会遭受罚款、扣车之类的处罚。对其他地区的车主而言,也要及时留意本地的政策,防止由于信息不及时而出现违规行为。
4类电动车合法上路,不查不罚
虽然过渡期结束之后超标车被禁止上路行驶,可是对于众多车主而言,仍然存在4种电动车能够合法上路,不会受到任何规定的限制,上路时交警既不会检查,也不会处罚和扣押。
第一类,要是车辆符合2024年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其要求为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不超过63kg且不带脚踏骑行功能),那么悬挂绿牌就能上路,不需要驾照。第二类,若车辆符合2018年新国标(即最高速度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并且带有脚踏功能),在12月之前就能够上牌,合法上路而不会被淘汰。
第三类与第四类分别为合规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这两种都属于机动车范畴,依据交通规则,需要持有合法的驾驶证才行,电动摩托车需D证或者E证,电动轻便摩托车最低得有F证。在不禁摩的区域,只要给车辆上牌照、持有驾驶证并且遵守交通规则,就无需担心被检查,能够安心在路上行驶。
5月的新规,一方面是对安全的有力约束,另一方面也是对民生的人性化考量。消防条例的更新能从源头上削减火灾风险,在过渡期结束后,超标车也能够选择不被淘汰。当然,对于更多车主而言,日后换车时要留意类型,有4类两轮电动车能够合法且安心地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