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该案件引起了极大的民愤。当时国防部长拿督斯里·希沙姆丁·侯赛因下令武装部队和该校展开调查,随后执法部门迅速逮捕了36名涉案学生。6名主要嫌疑人称,祖卡内偷了他们的一台笔记本电脑,所以要惩罚他。然而,调查人员从未在祖卡内的个人物品中发现所谓的失窃笔记本电脑。
该案最初由吉隆坡地方法院受理。根据该国《刑法典》第302条和第109条,6名学生如果谋杀罪名成立,将面临死刑,或者至少30年-40年监禁外加12次鞭刑。
2017年9月15日,吉隆坡地方法院将该案移交至吉隆坡高等法院。然而由于新冠疫情封控等原因,该案的审理过程被拖延了两年。直至2021年11月2日,吉隆坡高等法院的法官Datuk Azman Abdullah判决该案情节适用《刑法典》第304(a)条,6人的罪名为过失致人死亡(该条款下最高刑期为30年外加罚款),最终判处他们18年监禁,刑期从2017年6月1日他们被捕之日起算。另外,其他参与伤害祖卡内的12人均获刑3年。
此案件性质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祖法汉的父母对此此前的判决表示不服,并向司法机关提起上诉,当法院改判绞刑时,遭到了部分团体的强烈反对。法院仍力排众议,终判6学生绞刑。
上诉法庭主审法官Datuk Hadhariah Syed Ismail当庭花了3小时宣读93页的判决书。她指出,大面积烫伤是受害人的直接死因,6名主犯的意图明显,随后也没有及时将祖卡内送医救治,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震撼了整个社会的良知,危害程度极高,必须予以严惩。
获得最新判决结果后,祖卡内的父母在法庭门口不停磕头跪谢。不过,此次判决并不是最终审。6名主犯的代理律师表示将继续上诉至联邦法院,后者在几周内将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