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们在国际机场休息厅跳广场舞,机场不能只劝阻(2)

2024-10-05 20:58  搜狐

须知,良好的候机休息环境,也是机场服务的一部分。机场休息厅是明确的公共场所,在机场区域的公共场所不能大声喧哗,不能占用公共通道、妨碍公共秩序,是最基本的公序良俗,也是机场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内容。涉事机场一句"没有执法权",不能推掉其管理不力的责任。

事实上,人们反感的并不是大妈跳舞。大妈们也是乘客,旅途疲惫,久坐不舒服,起来活动活动筋骨,这完全可以理解。如果只是走一走、伸伸懒腰,或在不妨碍别人的前提下跳跳舞、做做操,相信也没有人说什么。但是开着音响,集体占用休息厅的一块公共场地,保安劝阻都不听,未免太不把其他旅客的感受当回事了。

除了反感噪音,人们更反感她们没有边界感,缺乏对他人的尊重。一些人可能是从"集体时代"走来,童年或青年时代的生活习惯让她们缺乏边界意识,缺乏对私人空间和公共场所的双重尊重,所以经常会做出冒犯他人的事情来。从长期来看,这样的思想认知需要慢慢调整,但是当突破边界的行为发生、扰乱他人的安宁时,也要及时、严肃处理。

也只有严肃处理了,才能让这些缺乏边界感的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并吸取教训,真正转变自己的认知,遵守公共规则。

资料图,图文无关

近年来,关于广场舞扰民的话题,时不时成为社会热点,比如大妈们占用篮球场跳舞、噪音扰民等问题,经常引发不同群体间的冲突。而当冲突发生,某些管理机构的处理方式,就是一个字"劝",劝不动基本就只能"围观"了,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智慧。

类似情形中,确实也存在诸如"没有执法权"的共性问题。以往,在机场发生扰乱公共区安全和秩序的事件后,相关部门赶到现场可能已经看不见事发经过,机场工作人员又不能对其进行处罚。久而久之,就造成了"能执法的'看不见',看得见的无法执法"的局面。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4年,就有机场开始探索解决所谓"执法权"问题。所采取的做法是,对在机场公共区扰乱秩序的行为人,行政部门与机场管理机构书面签订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事后行政部门会对机场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此外,新闻中也不乏报道,某地机场公安对多名在机场航站楼行为过激、多次警告仍不听从指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接机粉丝给予行政处罚。

无论如何,不能因为对方是"大妈",是年龄比较大的人群,就束手无策。年轻人扰乱秩序要被行政处罚,中老年人也不能例外。不管是罚款、行政拘留,还是机场将屡劝不改者纳入乘机黑名单,只有予以切实的处罚,这些随心所欲的大妈们才会长记性,不敢随意将公共场所变成自己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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